国家发改委:统筹提高农民四个方面收入
国家发改委召开的专题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发改委规划司城乡融合发展处处长刘春雨表示,必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统筹提高农民的工资性、经营性、财产性、转移性四个方面的收入。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针对“如何让农民富起来”这一问题,刘春雨在会上表示,“三农”问题的核心是农民问题,农民问题的核心就是收入问题。
刘春雨指出,《意见》里明确提出,必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鼓励勤劳致富,统筹提高农民的工资性、经营性、财产性、转移性四个方面的收入。
首先,在农民的工资性收入方面,一方面要大力推动农业转移人口在城市落户,减少从事农业的农村劳动力数量。另一方面针对没有落户城镇的农民工,要从优化就业环境、扩大就业岗位、提高劳动者素质这三个方面入手,来提高农民的工资性收入。
第二是在农民的经营性收入方面。既要完善财政、信贷、保险、用地等政策,降低农业成本、提高农业收入;又要提高职业农民技能,培育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统筹提高农业效益和农民收入。
第三是在农民的财产性收入方面。要以市场化改革为导向,推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加快完成农村集体资产的清产核资,并且把经营性资产量化到集体成员,提高农民财产性收入,推动农村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
第四是在农民的转移性收入方面。要履行好政府的再分配调节职能,加强对农民生产生活的公共财力保障,实现城乡间收入分配格局的不断调整和优化。
国家发改委规划司司长陈亚军补充道,城乡融合发展的五大体制机制改革都是有利于农民增收的。从更宏观的角度来说,增加农民的收入关键靠分子和分母联动,一个方面要做大分子,另一方面要缩小分母。
“所谓缩小分母,就是减少农民。现在农业就业人口占全社会就业人口的27%左右,农业产业增加值占GDP7.2%左右,农业劳动生产率还很低。”陈亚军介绍,经济学上有一个刘易斯曲线,农业和非农产业之间劳动生产率不一样,因此要持续转移农业就业人口,特别是通过城镇化来减少农民。这样剩余的农业劳动力能够占有更多农业生产资料、扩大农业经营规模,有利于推进农业机械化、实现农业现代化,也有利于提高农业劳动者收入。
他指出,所谓增大分子,就是提升农业的价值链,通过农业农村新业态的培育,包括一二三产业的融合、农业产业化经营等,拓宽或者延伸农业产业链、提升价值链。陈亚军强调:“这样两方面入手,才能真正实现农民收入的持久稳定增长。(陈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