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石家庄市重点部门和单位优化发展环境和加强政风行风社会公开承诺(一)
(来源:石家庄新闻网)
市审计局
一、认真落实首问负责制。热情接待来机关办事、咨询的人员,凡属职责范围内的,立即给予解答、办理;不能当即答复、办理的,留下联系方式,及时向领导或上级机关请示并主动告知相对人。
二、严格审计程序和办结时限。执行“两书一卡一公示”制度。审计组进驻被审计单位时,张贴“审计公示”,告知被审计单位审计组进点时间,公布举报电话。审计组在实施审计3日前,向被审计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特殊情况除外);审计机关对审计组上报的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书(审计移送处理书)进行复核、审理;审计机关自审计决定书送达之日起90日内,监督检查审计决定的落实情况。
三、严格要求,做到廉洁自律。外出执行审计公务期间,不住豪华宾馆,不参与公款旅游及娱乐活动,不接受礼品、礼金及有价证券等物品,做到执法为公,廉洁从审。
四、对违规违纪行为做到有举必查,有错必纠。
监督举报电话:86689090
市检察院
一、优化发展环境求实效。重点查办发生在行政审批、行政许可、行政管理环节索贿受贿案件和不作为、乱作为等失职渎职案件,严肃查办侵吞、挪用项目资金的职务犯罪案件。依法打击生产销售伪劣产品、妨害公司企业管理秩序、危害税收征管、扰乱市场秩序犯罪以及假冒注册商标、假冒专利、侵犯商业秘密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严厉打击寻衅滋事、敲诈勒索和盗窃、哄抢财物等刑事犯罪,强化对企业及周边地区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二、服务生态环境用新招。扎实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严厉打击破坏水资源、土地资源、矿产资源和生态环境的刑事犯罪,对重大污染环境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快捕快诉。深挖环境污染案件背后的职务犯罪线索,严肃查处疏于监管、怠于监管失职渎职犯罪,以及为破坏生态环境的企业和个人充当“保护伞”、帮助破坏环境犯罪嫌疑人逃避处罚的犯罪等,力争年底前查处一批有较大影响的生态环境领域职务犯罪。
三、服务民生、保障民利取得新成绩。深入调研各类市场主体的司法需求,不断推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新举措。围绕今年农村“两委”换届工作,深入开展涉农检察,进一步完善巡回检察模式,建立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工作机制,严肃查处涉农领域职务犯罪,促进农业农村发展,维护农民权益。
四、探索诉讼监督、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新方法。加强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监督和清理纠正久押不决案件,推进与刑罚执行机关、审判机关减刑假释网上协同办案平台建设,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场所监督,严厉打击“牢头狱霸”和体罚虐待被监管人犯罪。重点对民事错误裁判和违法执行、违法调解及审判程序违法进行监督。认真贯彻落实新修改的《行政诉讼法》,准确把握行政诉讼监督范围和监督方式,加强对行政审判和执行活动的监督。认真落实各项检察改革,积极研究探索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继续深化检务公开,增强执法办案透明度。
监督举报电话:87119876
市工信局
一、加快工业转型升级。以创新对标引领工业转型升级,鼓励企业争创行业“第一唯一”,全年力争再创行业国内省内标杆指标200项。加大科技创新工作力度,开发省级新产品、新技术100项,培育10家以上省级两化融合重点企业。着力培育县域特色产业集群,培育规模以上企业160家。大力实施技术改造,全年滚动实施重点技改项目203项,技改投入达到1600亿元以上。
二、着力扶持小微企业。建立小微企业政策落实督查长效机制,简化办事流程,提高服务效果。围绕小微企业融资难、用地难、用人难等突出问题寻求突破,开展专题研讨,推广成功经验。
三、努力减轻企业负担。在落实部门行政权力清单制度的同时,督促相关部门公开公示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加大惠企政策宣传力度,依据相关规定,围绕企业反映大、反映多的问题,有计划地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和违规案件的督办。
监督举报电话:87852096
市卫计委
一、新农合筹资标准提高到490元,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稳定在75%左右,提高新农合大病保险保障水平,今年新农合最高补偿金额提高到40万元。
二、市级各医院年内与1家以上京津知名医院建立长期稳定合作关系,让省会百姓在市内即可享受京津名医服务。
三、将医疗卫生监督、公共场所、现制现售水、餐饮具集中消毒等与公众密切相关的卫生监督监测信息纳入“二维码”卫生监督阳光服务平台,实现卫生监督信息即时、便民、公开。
四、强化计生特殊困难家庭帮扶,开设就医绿色通道,提供免费健康体检,享受定点医院门诊、住院“一免四减”和住院护理补贴。
五、积极推进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落实流动人口儿童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控、孕产妇和儿童保健、健康档案、计划生育、健康教育6大类卫生计生基本公共服务。
六、全面推进计划生育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电子化改革,逐步取消纸质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方便群众办事。
监督举报电话:66610001 66610036
市水务局
一、实施防洪保安工程。完成25座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和4条中小河流治理,增强防灾减灾能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实施城乡供水工程。年内解决农村50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让人民群众喝上安全水。配合各区政府实施老旧小区改造,解决100个老旧小区吃水难问题;加快南水北调配套工程建设,提高城市供水的安全度。
三、实施农田水利工程。抓好大中型灌区节水改造与续建配套、小农水重点县和现代农业县项目,新增恢复改善灌溉面积90万亩,发展节水灌溉面积53万亩,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
四、实施水库移民扶持工程。结合移民村发展要求,加大项目扶持力度,改善库区移民的生产、生活条件。
五、实施抗旱服务工程。科学监测旱情,发布灌溉预报,指导农民科学灌溉、适时灌溉。组织抗旱服务队,深入田间地头,帮助群众抗旱浇地。
六、实施水生态文明建设工程。巩固滹沱河、洨河、汪洋沟综合整治工程,抓好污水处理厂生产运行,治理水土流失,建设天蓝、地绿、水净的美好家园。
七、严格落实审批改革政策。重点审批项目进行跟踪问效。行政服务中心“水务窗口”,进一步优化流程,做到服务最优、流程最简,所有行政审批事项按时办结率100%。
监督举报电话:87029919 87882566
市环保局
一、对重大投资项目、重点建设项目实施审批前置,主动介入,贴身跟踪,高效服务,确保项目顺利推进。对市政府确定的重大投资项目实行“绿色通道”制度,坚持环保提前介入,为企业提供快捷服务。
二、对行政审批中的事业性收费、行政处罚等的法律依据、办事程序、审批时限、审批结果等一律向社会公开,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结果、“三同时”验收情况及时在主要媒体及环保网站公布。
三、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并向社会公开,依法征收排污费并定期进行公示,维护和保障企业合法权益。继续实行联合执法和联动机制,不在同一时间对同一企业进行多头检查、重复检查。
四、开展“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专项行动”,对重大环境违法案件公开曝光、挂牌督办,努力让群众喝上干净水、呼吸到新鲜空气。
五、扎实推进总量减排、污染治理、生态建设等各项环保工作,促使环境质量逐步改善。不断提高环境监测、环境监察、环境应急处理快速反应能力,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健康稳定发展服务。
六、认真做好“12369”环保投诉查处。对各类环境投诉,做到投诉一起,查处一起,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为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保障。
监督举报电话:85812043 12369
市农业局
一、继续保持农资打假高压态势,对坑农害农案件从严从重查处。年内组织开展两次以上执法护农行动,结合农时季节向社会发布消费警示。以小麦、玉米等农作物种子为重点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对投诉举报3个工作日内答复,行政处罚案件3个月内尽快结案。
二、以农药管理为重点,继续加大高毒农药监管力度。全面清查市场上违规生产、销售甲胺磷等53种高毒农药产品,以及高毒农药的替代产品含有甲胺磷等禁用的农药成分;全面落实农药监管六项责任管理制度和“两账一卡”、“质量承诺”制度,农药生产、经营企业100%纳入监控范围,发现或举报的假冒伪劣农药案件查处率达到100%。
三、优化农机装备结构,推广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不断适应农机化发展新常态。今年农机总动力达到1840万千瓦;主要农作物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85%;主要农作物秸秆机械化率达到96%;玉米机收率达到82%。推广深松等农机作业技术,小麦播后镇压在适宜地区达到100%。
四、继续推进生态家园富民工程建设。年内力争建大中型沼气池6座,新增户用沼气池8400个,年底前全部完成建设任务。抽调千台沼气服务车,开展“换料备春耕,服务送沼气,三进农家”农村沼气物业春季大服务活动。
监督举报电话:85812974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一、确保就业局势稳定。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健全全民创业促进机制,进一步优化创业环境,鼓励创业带动就业,完成全年就业目标任务。突出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保持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率为零。
二、加快健全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险制度,加大扩面征缴力度,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支付。
三、实施阳光考录。严格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着重做好笔试、面试和体检等环节工作,进一步增强考录招聘工作的透明度,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四、提供便捷服务。确保所有工作事项的办理流程如实向社会公开。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和首问首办制,减少办事环节,努力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
五、接受社会监督。聘请社会各界人士为工作监督员,重点服务窗口和部位设立意见箱、监督箱,接受社会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86688702
市安监局
一、紧紧围绕全市改革发展大局开展工作,创新工作措施,狠抓落实,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认真落实审批制度改革政策,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简化审批环节。严格落实一次性告知和限时办结制。明确监管责任,制定监管措施,做好工作衔接。
三、强化“在服务中监管,在监管中服务”理念,坚持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廉洁执法。实行有诉必查,有责必究。继续执行“零障碍”服务协办工作机制和服务企业“连心卡”制度,组织开展回执回访活动,使之成为企业满意的连心纽带。
四、围绕安全生产监管中心工作,突出公开重点,拓展公开形式,依法及时、准确公开涉及群众利益的问题,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五、全天畅通12350举报电话,对咨询安全生产领域的问题,做到来者不拒、言者必听、耐心解答、满意为止。对生产安全事故、重大安全隐患等方面的举报投诉,做到有报必接、及时转办,严格落实“四不放过”原则,对管辖范围内的事故依法展开调查处理,按期结案率达100%。
监督举报电话:87851980 87852759
市财政局
一、积极筹措资金,支持洁净型煤、环保节能采暖炉具推广,为大气污染防治提供财力保障。
二、继续推进教育文化重点工程建设及教育惠民政策实施,支持职教园区、15中搬迁、霞光大剧院、丝弦大剧院、全民健身中心等教育文体项目建设,保证市区内小学四点半放学后校内免费托管试点工作正常开展。
三、积极支持民营经济发展,落实工商“零成本”注册政策。
四、大力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严格落实保障性安居工程各项税费减免和优惠政策,通过多种途径为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资金提供保障。
五、进一步完善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相关政策,逐步调整服务的范围、项目及内容,使养老服务更加完善、更符合社会需求。
六、全面落实就业创业扶持措施,努力支持职业技能培训、高校毕业生就业和推进全民创业,进一步完善财政奖补政策,激励企事业单位积极开发残疾人就业岗位。
七、全面落实各项强农惠农利农政策,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促进粮食增产、农民增收。
八、积极整合资金支持农村面貌改造提升。加强涉农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监督举报电话:86687626 86622511
市城管委
一、做好与新城区的工作对接。加快鹿泉、藁城、栾城三区的城管局职能完善,做好新区的执法检查、督导工作。向三个新区和高新区、正定县派驻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员,实现市容监督考评全覆盖。对藁城、鹿泉、栾城三个新区和正定县的建成区按主城区标准,同步实施整治,逐步规范提升。
二、强化道路扬尘治理。实施“洗路降尘”行动,集中对主城区主次干道进行洒水冲洗,最大限度减少道路扬尘;对新旧火车站、长途汽车站、人民广场、民心广场及商场超市等重点部位周边道路清洗,保持干净整洁的通行环境。
三、继续实施环卫提升工程。专项整治积存垃圾,规范垃圾散点收集,年内实现三环内垃圾散点全部密闭堆放运输。年内各区新建12座新型环保公厕,升级改造未达到二级标准的90座公厕,增加免费对外开放沿街单位内部公厕。启动井陉县生活垃圾填埋场二期扩容,年内完成项目前期手续。
四、重拳治理城市管理“顽疾”。严查重管群众反映强烈的超载运输、沿途遗撒、乱倾乱倒的渣土乱象、炭火烧烤污染空气、沿街摆卖、占道经营等城市“顽疾”。持续开展夜查,市本级不低于100人,严防渣土运输乱象回潮;进一步强化渣土处置能力,改造市内部分垃圾倾倒点,缓解主城区渣土倾倒难问题。开展露天炭火烧烤“夏病春治”活动,教育引导商贩入室经营。采取联合执法方式,清除沿街摆卖、占道经营;加大对信号基站、私自占压城市道路围挡的查处力度,保持良好的城市环境。
五、深化城管综合执法。落实各区主体管理责任,将查控违法建设情况列入年终考评。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创新执法工作措施,提升治理效果。完善执法人员培训制度,定期开展业务练兵、道德讲堂等培训活动,规范执法行为,提升队伍整体素质。
六、大力实施市容市貌综合整治。实施“一片(新省行政中心)、两线(建设大街、中山路)”和城乡接合部景观综合整治,打造景观亮点,提升城市品位。编制城区夜景照明总体规划,对主城区立交桥及部分楼宇实施亮化,逐步完善城市景观照明布局。整治广告牌匾,拆除楼顶标识字号,规范商业广告,提升施工围挡档次,统一道路标识标志,打造干净整洁、规范有序的城市环境。
七、认真做好城区防汛工程。新建完善排水管网,解决胜利大街仓丰路地道桥区域雨污水排放和交通问题。完成石津干渠沿线雨污导排工程,解决市区北部70平方公里区域雨污水出路问题。结合地铁建设,继续实施主城区雨污分流和积水点改造,改造提升主城区部分积水点、泵站及排水困难的路段管网。
八、加强市政设施整修维护。整修“四横八纵”主干道和重要主次干道、二环路、火车站周边等道路中破损严重的路面、桥面。进一步完善汛期预警系统,修订完善防汛抢险预案,提高快速反应能力和重点区域的应急保障能力;加大排水监测和巡视力度,严防混接乱接、超标排放等违法现象。改造存在安全隐患的道路照明设施,安装路灯单灯漏电保护器,更换部分道路照明电缆和照明器,提升城市照明设施安全运行质量。
监督举报电话:12319 80721073
市地税局
一、改进和完善登记办理,实现即时办结;优化发票领用,推广网络发票;完善多元办税,提升自助办税服务水平;优化涉税审批,简化流程。
二、减轻纳税人资料报送负担,不得要求纳税人重复提供资料;减轻表单填写负担,推行免填单和预填单服务;减轻税务检查负担,原则不允许重复检查。
三、全市办税服务厅每个税收业务窗口全部配置“一机双屏”,方便纳税人和办税人员在办理涉税业务时无障碍沟通。
四、积极与国税联合开展办理税务登记、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等涉税事项,实现办税资源共享。
五、对不同信用等级纳税人实施分级分类管理,对A级纳税人给予更多办税便利,及时发布重大税收违法案件,营造守法经营、依法纳税环境。
六、加大税收政策宣传、辅导和落实力度,及时、准确地将各项税收政策法规贯彻落实到位,充分发挥税收在“惠民生”中的积极作用。
监督举报电话:87860931
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一、单位产房屋所有权登记、私产房屋他项权登记,凭生效法律文书,办理各种登记10个工作日;单位产房屋他项权登记7个工作日;私产转移、分析、变更、注销、补证、换证登记1个工作日(不含大宗件);私产他项权登记1个工作日(不含大宗件和未连网件)。
二、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自受理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办结。
三、办理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等级(四级、暂定级)审批,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结。
四、划拨土地上的建筑物、其他附着物转让、抵押审批,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结。
五、办理物业管理企业资质证书,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结。
监督举报电话:87026803
市工商局
一、深入推进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放宽核名标准,放宽近似名称认定条件,适应市场主体名称个性化需求。解除住所限制,提高社会资源利用效率。降低资本门槛,排除前置障碍,实行网上年报。及时发布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等相关信息。
二、简化注册登记,提高窗口服务效能。完善“首问首办责任制”、“限时办结制”、“一审一核”等制度。注册登记中做到咨询服务一口清、告知补全一次清。只要当事人请求合法、手续完备、材料齐全、符合法定程序,公司名称预先核准及各类企业设立、变更登记,2个工作日内办结。对重点项目、重点企业实施 “绿色通道”,专人负责、全程帮办。
三、严格规范市场秩序,维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重点加大对直接影响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假冒伪劣商品的打击力度。加强消费热点分析,及时发布消费预警和消费提示,推进工商12315消费维权宣传深度,提升百姓消费维权意识。加强流通领域各类消费投诉信息受理工作,做到有问必答、有诉必接、有假必打、有案必查。
四、严格依法行政,净化投资环境。正确履行职责,公开行政审批事项、办事制度、办事依据。依法规范行政行为,做到:公开执法人员身份;公开执法办案程序;公开行政处罚规定。通过依法行政,使工商干部的行为更加规范、效率更加快捷、服务更加优质、环境更加改善。
监督举报电话:859839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