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务服务专用章”的通知
28.04.2017 21:49
本文来源: 发改委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发展改革委(局),各有关单位,机关各处室:
根据工作开展需要,定于自2017年5月1日起启用“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务服务专用章”,主要用于本委政务服务中心行政许可、行政确认、政府内部审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等事项的申请受理、补正补全、特别程序、不予受理告知、送达回执确认,以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用章等,原“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政许可专用章”和“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政审批行政监管专用章”同时作废。
特此通知。
附件:“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务服务专用章”样章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4月27日
本文来源: 发改委
28.04.2017 21: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