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滦区法院:司法公开工作获市人大视察组好评

25.09.2014  16:41

9月23日上午,承德市人大常委委员、内司工委主任兰德龙一行六人到双滦区法院视察司法公开工作。双滦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许先民、双滦区人大常委会内司工委主任刘武陪同视察。

兰德龙主任一行实地察看了双滦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执行指挥中心、数字化审判庭等场所、设施,观摩了执行指挥中心操作演示,浏览了双滦区法院网站、官方微博、院长信箱等司法公开平台,并听取了马勇院长关于司法公开工作推进情况的专题汇报,双滦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许先民就推进司法公开工作作了发言。

视察中,兰德龙主任对双滦区法院司法公开工作给予高度评价。兰德龙主任指出双滦区法院依托信息化科技手段,采取多种措施全面推进“阳光司法”,有力地促进了审判质量、队伍素质、群众满意度、社会公信力的全面提升,举措务实,成绩显著。一是“新理念”。通过全面推进各项司法公开平台建设,强化引导,完善服务,司法为民理念已深入每一名干警心中,已体现在司法实践中,审判的效果、权威,法院的形象得到大幅度提升。二是“新思路”。以司法公开为重点,冰释就案办案、效率不高的传统模式,创新审判管理,通过繁简分流,实现诉内、诉外“优势互补,协调联动”,最大限度的满足了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三是“新形象”。把司法公开作为确保司法公正、提升干警素质、树立法院良好形象的重要举措,建立健全司法公开的各项工作制度,加大审判工作的透明度,实现了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工作目标。四是“新突破”。本着对人民群众负责,对法院工作负责的目的,通过司法信息化建设和规范化建设,创新司法公开的方式方法,把审判工作置于全社会的监督之下,让人民群众来监督和评判,全力促进法院工作的发展。五是“新成果”。提升群众司法满意度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双滦区法院进行了许多有益的探索,通过注重司法公开形式,强化内外监督等措施让群众更加了解法院工作,从法官日常用语、着装礼仪、对当事人态度等细节着手规范司法行为,公正高效地审理好每一个案件,提高了群众的司法满意度和司法公信力。

编辑:逯永霞

文章出处:河北法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