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参保居民分娩住院费 出院时医院直接结算
本报讯(记者 赵晓华)昨日记者获悉,为方便城镇居民分娩住院医疗费的报销结算,自2014年9月1日起,参保居民分娩住院的医疗费,实行出院时在医院就地即时直接结算,出院后不再通过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到医保中心申请报销。
“以前居民分娩住院,都是先在医院垫付,出院后再通过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到医保中心申请报销,比较麻烦。”相关负责人介绍说,现在实行即时直接结算,将给参保居民带来方便。为保障参保居民能够按规定享受到分娩住院医疗费补助待遇,市医保中心提醒已经参保怀孕的城镇居民,应该办理以下事宜:在住院分娩前一个月依法办理生育证;要申领社会保障卡,不能及时领取的,要在住院前到社会保障卡服务中心办理临时应急卡;分娩住院时要携带医保病历本、社会保障卡(或医保卡)、生育证到医院就诊。
据悉,报销方式发生变化,但报销费用没有变化,居民产前检查及住院分娩医疗费,由基本医保基金限额支付,自然分娩及门诊检查费1000元,难产(胎头吸引、产钳助产)及门诊检查费1500元;剖宫产及门诊检查费2000元。
相关负责人介绍,由于现在实行了不同于原来的怀孕后到市医保中心办理生育备案的做法,因此住院分娩医疗费的就地即时直接结算,只包括已经按规定参保缴费的城镇居民,不包括城镇职工,待条件成熟后再推广到城镇职工。
此外,相关负责人还特别提醒,2015年度石家庄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及续费工作正在进行中,为了不影响享受待遇,应及时缴费,2015年居民医保的缴费额度不变,新参保居民要参加2015年度居民医保,可到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居委会(社区)办理,大学生应在本人所在高校办理。办手续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及复印件、2张一寸免冠白底照片。已参保居民,可到市内任何一家河北银行营业网点、36524营业点缴费,也可利用河北银行网银网上缴费。每年的9月至11月是集中办理首次参保登记、缴费及居民医保信息变更的时间,从往年的情况看,缴费的高峰期多在11月份和12月份,请广大参保居民尽量提早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