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山县环境监管坚持做到三个“不松懈”

12.09.2014  12:25

    为进一步改善水和大气环境质量,平山县环保局在加强日常监管的基础上,坚持做到三个“不松懈”,推动全市环境执法工作的深入开展。 
    一是坚持监管重点污染源不松懈,切实加强对全县重点企业的执法监管。进一步强化监管手段,优化监管方式,经常开展不定期检查、交叉检查、节假日检查,确保执法监管责任到位;充分发挥自动监控的技防能力,重点加强对国控省控企业污染源的在线监控,使自动监控系统作用得以充分发挥。
    二是坚持严查非法排污不松懈,严厉打击企业环境违法问题。突出重点,严查严打重点污染源特别是涉及钢铁、化工等污染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对检查发现、信访反映的可疑非法排污行为,实施蹲点守候伏击检查,对查证属实的排污暗管,依法严厉打击,绝不姑息。
    三是坚持维护群众环境权益不松懈,认真开展环境信访工作。本着“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原则,探索实施限期办结、回访复查、开门接访、带案下访、局领导包案等信访工作制度,及时受理和调处环境信访投诉和污染纠纷,定期开展重点、难点信访矛盾大排查,切实解决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中的环境问题,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