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陉县环保局规范排污费征收管理程序

12.11.2015  10:00

今年以来,井陉县环保局严格按照《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进一步规范排污收费申报、核定、征收等程序,通过监管促征费,实现征费与监督管理并重,执法与服务并举。

一是强化排污申报核算程序。根据排污单位的排污申报和现场监察情况,核算排污量及应征排污费数额。

二是规范排污费的征收管理程序。做到排污费通知书、排污费收据由专人负责保管。

三是公开排污费征收程序和收费标准。在征收排污费的过程中,大队按照排污费征收使用规定,对各排污收费对象的征收标准和程序进行公开,排污对象在收到排污费收缴通知书后可在一定期限内对征收标准进行核对,发现问题可申请复核。通过公开征收程序和征收标准,各排污费征收对象明白了自己的征收数额,增加了排污费征收的透明度。

四是加大环境违法处罚力度。对经过多次催缴仍拒绝缴纳排污费而态度恶劣的钉子户,监察大队将通过合法程序移交法院,确保全县排污费征收工作的圆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