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寿县环保局环境监察全力实现“五新”

02.09.2014  16:52

一是加强环境监管,在环境现场监督检查上迈出新步伐。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和上级交办案件、群众举报案件的现场监督检查;开展对重点项目的全过程现场监察;做好重大环境污染事故与纠纷的调查处理工作;做好对“十五小”、“新六小”及淘汰落后生产工艺和设备查处工作,强化现场监督检查。

二是解决群众实际问题,在环境违法行为查处上实现新进展。继续深入开展环保专项行动,严肃查处、公布一批典型违法案件;完善环境信访工作机制,认真办理群众信访案件、上级批转案件,切实维护好群众的环境权益。

三是依法足额征收排污费,在排污收费额度上求得新提高。拓宽征收面,提高排污费征收率,严格执行排污申报登记和排污收费工作报告制度,抓好排污申报工作,确保全面排污费。

四是抓好基础工作,力争在执法能力建设和基础工作上有新成效。结合“两项活动”的开展,加强执法能力建设,抓好各项基础工作。以“科学发展,环保先行”和“创建学习型机关争创学习型干部”活动为契机,加强行风与精神文明建设,加强政治理论、业务知识和法律知识的培训学习,积极组织人员参加各种环境监察培训。

五是注重环境信访这个热点,在环境信访中解决新问题。制定环保热线接听、受理、查处和结案制度,对群众举报坚持做到有报必接,接报必查,出动迅速,依法查处,及时反馈,确保案件办结率和群众满意率达到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