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寿县环保局实行“四化”转作风树形象

18.06.2015  13:28

      一是审批透明化。以群众满意为标准,实施环保全程透明审批,逐步实现审批项目科学化、规范化、信息化。
      二是收费阳光化。严格执行《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遵循依法核定、严格程序、统一标准、公开公正的原则,使排污费核的明白、缴的放心。
      三是执法标准化。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严把行为规范、调查取证、案件审核“三关”,促使环保执法人员依法行政,全面履行环境监管职能。
      四是监督规范化。建立健全行风监督工作制度和信访回访制度,广泛征求各界对环保执法的意见,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树立良好执法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