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邑县环保局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行动

14.12.2015  09:59
监管环境违法没有工作时间和非工作时间之区分。为保障环境安全,进一步加大环境保护执法工作力度,严查企业违法排污行为,我局组织执法人员,形成了由一把手为总指挥,各副局长带队的责任小组,对每组人员具体负责事项制定了详细的安排,并连续5天不定时专项行动。 此次行动重点对我县城区内燃煤锅炉、各工业园区、城东城南重点区域及城区内所有施工工地开展突击检查行动。检查发现个别学校仍采用燃煤锅炉取暖,现已限其立即整改为生物质锅炉并安装除尘设备;路边有焚烧树叶、垃圾现象,已通知大气办联系协调其他单位进行处理;马留村部分铸造厂仍有非法生产迹象,已责令其立即停产。 专项行动,有效遏制了企业夜间违法排污和擅自停用污染物处理设施行为。在下步工作中,我局将进一步建立健全夜间环保监管工作机制,强化联动机制、快速反应和突击检查,加强环境监察队伍和能力建设,确保监管到位,严防企业利用夜间监管薄弱时段进行违法排污,切实维护群众环境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