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陉县环保局四项举措落实节能减排目标

21.11.2014  11:57

井陉县环保局通过控制污染增量、抓好结构调整、加强环境监管和实施工程减排四项措施,推进减排目标的落实。 

一是严格控制污染增量。把排污总量作为新建项目审批把关的“总阀门”和前提条件,环保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联合把关,对有利于优化产业结构、转变发展方式的科技含量高的项目,积极鼓励发展,想方设法扶上马,并采取积极措施和政策服务,促进企业转型升级。对高耗能、高污染、低效益的项目提高门槛,严格控制,把好审批关。新上项目不允许突破总量控制指标,切实做到“增产不增污”或“增产减污”。

二是大力调整产业结构。对一些落后的生产能力、工艺技术和设备,尤其对污染重、能耗高、改造治理无望的坚决实施淘汰。

三是加强环境监管。对排污企业的监察一般企业每月至少一次,重点企业每周至少一次, 24小时监控,监督检查治污设施运行记录和用电情况,确保治污设施正常运转。同时加强夜间检查、突击检查和监测频次,对违法偷排偷放企业高限处罚、限产限排和强制关停,实现污染源稳定达标。

四是加大工程减排力度。督促企业和园区加快减排工程建设,大力实施清洁生产和深化治理,利用“节能减排”这个撬杠,在抓好经济发展速度和规模的同时,更好地提升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