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乐亭县政府出台政策全力支持供销社综合改革
8月4日,唐山市乐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批转了《乐亭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构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方案》,以乐政办函[2015]33号文件印发至全县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为全县供销社综合改革提供了政策支持,同时也将为供销社综合改革向纵深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实施方案》明确了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基本原则、具体内容和保障措施,为供销社综合改革,特别是在组织体系、服务体系创新方面找到了立足点和突破点。创新组织体系,方案要求,要通过劳动合作、资本合作、土地合作等多种途径,采取合作制、股份合作制等多种形式,依托镇乡(街道)和基层供销社,广泛吸纳农民合作社、农业公司、种养大户、家庭农场等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组建区域性、综合性、产业型的镇乡(街道)农民合作社联合社。争取在2015年11月底前,完成镇级基层农民合作社联合社组建工作;以县供销社为主导,以乡镇(街道)农民合作社联合社为基础,吸纳规模较大、运作规范、影响面广、辐射带动能力强的农民合作社等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县供销社成员,到2015年12月底,完成县级供销农民合作社联合社组建注册工作。创新服务体系,方案要求,要整合网络资源,延伸工作触角,激发潜在动力,完善服务功能。依托县农村综合信息超市建设,设立供销社专区,把供销社业务植入农村电子商务网络平台,推进农村现代服务网络线上线下融合发展;面向城乡居民,建设社区服务中心。到2016年底,基本实现农村社区和城市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全覆盖;开展技能教育培训,培养新型职业农民。依托省、市、县供销合作社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利用系统教育培训资源,面向农民合作社理事长及管理人员、种养能手,重点开展农产品经纪人、庄稼医生、合作经济管理师等国家确定的供销合作社职业技能鉴定工种培训,逐步形成职业农民教育培训与技能鉴定相结合的新型农民培养模式。
为保障供销社构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工作顺利推进,乐亭县政府成立了由县委常委、副县长兼农工委书记张国勇为组长,县委组织部、县委农工委、县政府农办和县供销社负责同志为副组长,财政、发改、人社等12个部门为成员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研究推进工作开展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督导检查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和总结典型经验,以点带面,确保完成改革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