赞皇县开展“瘦肉精”专项整治百日会战行动

14.08.2015  13:50

  为保证我县动物源性食品安全,切实维护畜牧产业的安全和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县畜牧局自8月1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瘦肉精”专项整治百日会战行动,对辖区内相关企业开展拉网式排查,做到一户不漏,及时掌握、纠正和查处各类风险隐患。

  一是饲料生产经营环节:将督促饲料生产经营企业全面贯彻落实饲料法规规定,推进《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全面落实,同时加强饲料经营门店监督检查,严禁销售“三无”饲料产品和违规拆包、分装饲料。二是养殖环节:将强化对动物养殖场的日常监督检查,采取日常监督检查与“瘦肉精”快速抽检相结合的方式,加大巡查密度和力度。三是出栏环节:严格检疫,仔细查验“溯源单”,无“溯源单”的动物不得出栏,动物收购贩运企业和个人不得收购、贩运和买卖,屠宰企业不得屠宰。四是收购贩运环节:加强对从事活畜收购贩运人员的管理,要求其作出不教唆养殖场使用“瘦肉精”、不兜售“瘦肉精”、不收购贩运使用“瘦肉精”活畜的承诺,督促其完善收购贩运牲畜交易记录,严格执行“溯源单”与《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一同流通制度。五是屠宰环节:检查屠宰厂各车间、药品库房是否有成分不明添加物,查看屠宰厂 “瘦肉精”自检记录、回收的“溯源单”与驻厂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瘦肉精”监督抽检记录、回收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是否一一对应。

  对在以上环节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处理:成分不明物质或添加物要及时收缴并进行确证检测;各项记录不规范、“溯源单”保存不完整的要限期进行整改;“瘦肉精”自检不到位的养殖企业和屠宰厂(点)要限期落实“瘦肉精”自检制度,整改不到位的,动物卫生监督人员不得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或《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