滦南县工商局“环境创优”服务市场主体增量发展

03.12.2014  13:25

        今年以来,滦南县工商局紧紧围绕省市局“支持全民创业,促进市场主体增量发展”的战略部署,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优化县域经济发展环境,全力推动全县市场主体提质增量成效显著。

      截至11月26日,全县新登记各类市场主体4078户,同比增长了56.86%;全县各类市场主体总数达到15547户;其中内资企业1769户,农民专业合作社509户,个体工商户13269户,同比分别增长了32.11%、55.66%和35.41%。今年,各类市场主体总数较2013年底增长了24.67%;企业(包括内资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个体工商户总数较2013年底分别增长了19.38%和25.63%,全县市场主体呈现出总量持续扩张、实力持续增强的良好发展态势。

      强宣传,用政策引路。 2014年是工商改革之年,该局结合滦南县实际,制定了《滦南县工商局关于推行工商登记便利化促进市场主体增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积极实行 “注册资本认缴制”, “一址多照”和“一照多址”,放宽名称登记条件,实行网上远程名称核准,“先照后证”,“企业信息公示”等一系列改革措施,在全力推行24条工商登记便利化措施的基础上,取消了企业工商注册登记环境影响评价前置条件,把工商登记改革工作往前推、往实推,不断释放改革红利,促进市场主体提质增量发展。同时,该局还加大政策法规宣传力度,广泛宣传和解读各项优惠政策,在全县各乡镇开展培训活动。该局还围绕提高市场竞争力、提升市场主体质量,加快传统小微企业的改造步伐,拓展小微企业生存发展空间,做到 “升级一批、引导一批、培育一批”,采取进一步降低准入门槛、设立专用服务窗口、拓宽融资渠道、帮扶开展商标品牌创建等措施,全方位多角度支持小微企业发展。今年以来,该局共办理个体转小微企业12户,为企业办理动产抵押、股权质押登记46件,融资金额达10亿元;办理“先照后证”登记52户;颁发“家庭农场”营业执照3份;成立以滦南县清河沿蔬菜专业合作社联合社为代表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7家。 

   保畅通,用服务践行。 该局加强窗口建设“环境创优”,努力树立“你创业我服务、你发展我扶持”的服务理念,深入推行工商顾问服务制度,对重点项目、重点企业实行定向帮扶、上门服务,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全员参与,了解企业所需、所想、所盼,提供登记、商标、合同、融资等方面服务,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助力企业发展;推行“协办导办”制度,服务群众“零距离” ,确保企业和群众办事“零障碍”, 全力打通“联系和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推行“绿色登记”服务制度,对下岗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退伍军人、返乡农民工、残疾人等就业和招商引资、政府重点项目等开辟绿色通道,实行“保姆式”服务,只要资料齐全,随到随办,一次办成;推行服务效能制度,认真落实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推行延时服务、预约服务、上门服务、午间联系岗等便民服务举措,做到资料齐全马上办、资料不全指导办、紧急项目加班办、重点项目跟踪办,严禁办事拖拉、推诿扯皮,努力改进作风,全力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今年以来,全县工商系统登记窗口为办事群众和企业提供延时登记服务120次,上门指导服务67次;该局收到社会群众和企业赠送的锦旗5面,表扬信9封,工商系统执法为民、政策惠民、服务便民的良好形象得到了进一步树立。

      查无照,用规范增量。 该局积极发挥市场监管职能,开展专项治理,采取拉网式排查、惩教结合、疏堵并治的方法,全面清理辖区内的无照经营户,引导“无照”变“有照”。对危害公共安全、恶意逃避政府监管的无照经营户,坚决予以取缔;对违法情节较轻,且具备经营条件的,引导其守法经营,帮助其办理注册登记;对下岗、失业人员和自身经营有困难的,根据政策给予优惠待遇,指导其办照。该局在执法监管工作中,实施查处违法疏导、规范经营劝导等行政指导制度,将执法工作着力点放在教育、引导、督促经营者诚信守法经营上,对情节轻微的一般违法行为,通过行政告诫、行政约谈、行政建议等方式进行行政指导。今年以来,该局共取缔无照经营32户,限期办照74户;下发预先警示通知书135份,对76起轻微违法行为免予了行政处罚,营造了服务市场主体发展的良好软环境。(王秀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