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南和县“四重唱”唱响责任制落实 确保监管无盲区

14.07.2014  18:13
  一是唱响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县政府将“党政同责”的要求纳入乡镇、部门及相关工程指挥部安全生产责任书重要内容,并每季度召开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例会、每半年召开政府常务会议专门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同时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指挥部工作体系,重新调整工作人员,明确纪委、检察院等非政府部门抽调骨干参与办公,形成齐抓共管合力。尤其从去年4月份以来,县四套班子领导和各部门负责人都积极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检查日”制度,对联系乡镇和分管行业领域开展督查检查,在全县形成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二是唱响安全生产属地监管责任。实行目标责任管理,分解事故指标和工作责任至各乡镇,将安全生产列入考绩重要内容。深入推行“全域全员”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模式,乡镇干部调整后,及时充实和调整网格责任人与责任区块,并实行每周暗访、每月通报的机制,消除监管盲区。三是唱响安全生产行业监管责任。在将安全生产职责纳入部门“三定”规定的基础上,相继对卫生、建设、教育、交通等部门开展安全监管检查,重点对民营医院、环城路沿线改造工程、学校、校外辅导机构等开展明查暗访,并对查出的隐患进行通报和交办。下一步,县政府还将根据部门机构调整情况,理顺安委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职责,修订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确保职能部门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四是唱响安全生产事前问责规定。把问责程序启动在事故发生之前,对政府及其部门领导及干部工作员不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中存在失职、渎职行为的,监察部门要进行行政问责,严肃进行责任倒查,依法追究有关人员和领导的责任。(任新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