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隆县不断深化人口计生村民自治工作
兴隆县按照“整体推进、突出特色、建立机制、务求实效”的要求,继续完善“统筹协调、科学管理、优质服务、利益导向、群众自治、人财保障”六项机制,以“诚信计生示范村”创建工作为抓手,不断深化农村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
一是以加强宣传教育、发动群众为前提。突出宣传教育的“首位”意识,通过发放宣传资料、上门入户说教等细致的工作,宣传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生殖健康知识、村民自治工作等内容,提高群众对计划生育政策的认同率,提高孕前优生、避孕节育、生殖保健知识的普及率,提高计划生育工作的参与率和满意率。营造开展村民自治工作的良好氛围,使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到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中来。
二是以签定《诚信计生双向承诺书》为基础。各级计生协会组织发挥了很好的组织作用,基层群众自治、诚信计生工作成为新时期人口计生工作的有效载体,落实了“七好一树”八条标准,村两委与群众签定了《诚信计生双向承诺书》。
三是以健全完善利益导向机制为重点。在修订计划生育村规民约内容上,注重健全完善利益导向机制的条款,根据各村的实际情况,向实行计划生育家庭倾斜,推行能使群众看得到的实实在在的优先优惠政策,切实增强实行计划生育家庭的光荣感,让计划生育家庭在经济上得实惠、在政治上得光荣。
四是以加强督查指导为保证。县委、县政府将村民自治工作开展情况,纳入计划生育年终考核内容,落实奖惩;各乡镇(街道)成立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村民自治的内容、要求、标准、条件、方法和步骤;县人口计生局成立工作小组,由主管局长带队联系乡镇(街道),加强对村民自治工作的督导检查和指导评估,帮助解决村民自治工作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村民自治工作取得了明显效果。
截至目前,全县共打造县级高标准示范村(居)60个,示范乡镇15个,被命名为国家级基层群众自治示范村4个,被命名为省级基层群众自治示范村11个。通过诚信计生工作的开展,群众诚信意识进一步增强,自治水平进一步提升,群众对人口计生工作满意度进一步提高。该工作模式得到了省、市人口计生部门的充分肯定。
兴隆县人口计生局 李胜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