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天气原因致人财损伤 理赔需开气象证明

10.05.2016  12:19

  生活报5月10日讯 八级大风吹落墙体外立面装饰、暴雨后车辆被淹……如果因为天气原因给人员和财产造成损失,需要进行保险公司理赔的话,谁能给作证呢?据了解,近两年来,哈市气象台开具气象证明已从有偿服务转变为免费服务,据统计,近一年已为居民开具400多份证明。

  4日下午,冰城市区极大风速达到19.3m/s,相当于8级大风,道里区地段街上一处墙体外立面装饰板被大风吹落,好在没有砸到行人。负责单位房产工作的韩先生联系到保险公司,想申请赔偿事宜,定损员却要他到气象部门出具一个气象证明,“因为保险必须要认定责任方,包括自然灾害天气,需要拿出相关依据。”定损员说。

  对此,哈市气象科技服务中心专业气象服务科科长韩基良介绍,“对于这种不可抗力造成的人身和财产损失,如果去保险公司理赔,需要气象部门开具气象证明。每年夏季,哈市由于雷暴天气居多,居民住宅及车辆被淹的事件较多。而春秋两季,哈市多大风天气,楼体外立面损害、广告牌倒塌、大树砸车等事件较多。”韩基良说,并不是所有因气象灾害导致的事故都可以开具气象证明。“目前,由于气象监测存在盲区,比如立交桥下、地势低洼不易排水的地点等,气象部门很难开具相关证明。

  “气象证明只能证明某个时间段、某区域内出现了什么样的天气过程,并不能证明单位和个人的资产损失状况。”他同时提醒居民,雨天时尽量不要把车辆停靠在立交桥下或地势低洼地点,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