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厅召开全省工伤保险工作座谈会

21.04.2016  13:11

4月20日,全省工伤保险工作座谈会在石家庄召开,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落实人社部全国工作会议部署,总结我省工伤保险事业“十二五”时期取得的成就,分析判断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工伤保险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进一步明确“十三五”时期主要任务以及工作重点。各市人社局主管工伤保险的局长,工伤行政、经办,劳动能力鉴定机构负责同志参会。省人社厅副厅长、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局长肖兰成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

“十二五”期间全省工伤保险参保人数由2010年底的594万人增加到2015年的809万人,净增了215万人,圆满的完成了“十二五”规划确定的800万人的目标,参保人数列全国第九位。基金收入从2010年的16.1亿,增加到2015年底的37.3亿,实现了18.3%年均增长,基金规模五年内实现了翻番。在工伤待遇方面,我省人均工伤伤残津贴、护理费、供养亲属抚恤金分别由2010年的1301元、570元、527元提高到2015年的2338元、1374元、1009元,基金支出也从2010年的13.3亿元增加到2015年的34亿元。

肖兰成副厅长在会议上提出,在“十三五”时期,我省工伤保险要做好以下五个重点工作。 一是 围绕建筑业参保抓好扩面征缴工作; 二是 按照人社部和财政部的有关文件做好2016年工伤保险费率调整工作并抓好落实; 三是 落实人社部《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管理办法》等新制度标准和政策规定; 四是 做好工伤预防工作,抓好功能完善和待遇调整; 五是 继续认真做好工伤保险各项基础性工作。

会上厅工伤保险处、社保局工伤待遇计发处、省劳动能力鉴定中心对相关具体工作做了具体讲解,各市参会人员进行了热烈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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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于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