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林业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信访工作的通知
冀林传〔2014〕9号
各设区市林业局,定州、辛集市林业局,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近日,承德市隆化林管局、双滦区大庙镇陈营子东沟村、塞罕坝机械林场、小五台山保护区管理局等地部分群众相继多次到省林业厅集体上访,产生了一定的负面影响。为切实维护新形势下林业发展环境,现就进一步做好林业信访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牢固确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思想。各地、各单位要真正把信访工作摆到重要议事日程上来,认真研究,全面部署,落实到位。在具体工作中,要本
着高度的责任心,遵循“热情服务、提高质量、取信于民、树立形象” 的原则,进一步规范处理群众来访工作。坚决避免由于对信访工作不重视,反应迟钝,工作不细致,不认真做群众思想工作,宣传教育和疏导工作不力,甚至遇事向外推,矛盾向上交,而导致矛盾升级。
二、进一步明确责任,严格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各地、各单位对于信访案件必须落实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实行“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制度,分工负责,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责任落实到人。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对信访案件及时进行查处,按时答复上访人员,不断增强工作的主动性,掌握工作主动权,有效减少集体访、重复访、越级访的发生。要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和化解工作,绝不允许发生赴省、进京集体访。发生集体访时,责任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及时到场接待,解答和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
三、进一步突出重点,着力在解决群众实际问题上狠下功夫。各地、各单位要以“事要解决”为目的,狠抓初信初访办结率,把问题和矛盾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针对突出问题,特别是信访积案和省厅转办的信访事项,要组织专门人员深入调研,提出有效解决办法,力争尽快解决问题。要把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与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动真的、来实的,及时就地妥善解决好信访群众的合理诉求,努力做到“案结事了、息诉息访”。
四、进一步落实责任,强化责任追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延误、谁担责,谁推诿、追究谁”的原则,对凡因群众信访反映的问题敷衍推诿或工作方法粗暴,导致矛盾激化引起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并造成影响的,以及行政不作为,工作失职渎职或采取的处理措施不当,导致群众越级上访造成严重影响等行为,省厅将全省通报,并对党政领导和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及其他直接责任人视情形分别依法依规做出处理。
河北省林业厅办公室
2014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