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建立全省轻工行业统计信息交流制度的通知
冀工信明传〔2014〕147号
各设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辛集市、定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有关重点企业:
为准确把握全省轻工行业运行情况,做好行业预测预警工作,加强行业统计和信息交流,为企业发展提供服务,我厅联合省轻工行业协会,建立全省轻工行业调查统计信息共享平台。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行业信息交流平台主体
由省工信厅消费品工业处、省轻工行业协会共同建立行业信息交流平台,做好信息统计分析发布工作;省轻工行业协会承担全省轻工行业统计调查信息的收集、整理、交流的具体工作,及时为各市工信局及重点企业提供全省轻工重点行业季度、年度经济运行分析,预测预警及年度发展报告。
二、交流统计信息的主要内容
轻工大中型重点企业报送统计调查的主要内容包括:企业基本信息;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新产品开发、节能减排、技术改造、品牌建设、生产经营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等。(详见附件1、2、3)
三、报送时间及要求
建立季度信息报送制度,轻工大中型重点企业(见附件5)于每年4月底、7月底、10月底和次年1月底前将有关报表报送到河北省轻工行业协会信息统计部。
附件5所列轻工大中型重点企业将统计工作联系部门、负责人、具体工作人员联系方式(详见附件4)于2014年11月30日前报送河北省轻工行业协会信息统计部。联系电话:0311-87083155,传真:0311-87835768,联系人:徐磊、张静,地址:石家庄市北合街18号,邮编:050057,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消费品工业处联系人:谢雨晨,联系电话:0311-87908717。
各设区市、定州、辛集市工信局做好本辖区轻工大中型重点企业统计报表报送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督促相关企业按要求及时上报信息。
附件: 冀工信明传〔2014〕147号附件.doc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4年11月24日
来源:消费品工业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