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安委办部署开展危险化学品经营市场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20.07.2015  18:42
  为深刻吸取2014年浙江省温州市化工市场三星乳胶有限公司“12.1”火灾事故教训,提高全省危化品经营市场的安全水平和安全保障能力,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经营市场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督导方案的通知》要求,省安委办决定自2015年7月中旬至8月底在全省开展危险化学品经营市场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整治行动将在全省范围内所有带有储存的危化品或其他化工产品经营企业相对集中的经营交易市场开展,检查内容主要包括:①危化品经营市场的规划选址合理规范,入驻经营企业依法经营情况。②危化品经营市场及其入驻经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情况。③事故应急预案制定和演练,应急救援人员、器材、设备、物资配备使用的情况。④危化品经营市场是否划分零售店面区、专用仓储区、专用停车区。⑤安全警示标志标识设置情况。⑥专用仓储区实施封闭式管理情况。⑦专用仓储区安全设施的完好与运行情况。⑧专用仓储区危化品装卸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和落实情况。⑨专用仓储区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和落实情况。
  省安委办要求各地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危险化学品经营市场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各危化品经营市场及其入驻经营企业要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30871)、《汽车运输、装卸危险货物作业规程》(JT618)等有关法规标准,开展全面彻底的自查工作,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应当立即整改,对不能及时整改的,要制定整改计划,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各地要对企业开展自查工作的情况进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