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办印发《意见》:建材工业严禁新增产能

19.05.2016  09:18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促进建材工业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的指导意见》,就今后一段时期化解水泥、平板玻璃行业过剩产能,加快建材工业转型升级,促进建材企业降本增效实现脱困发展作出具体部署。

    《意见》要求,通过多种形式压减过剩产能。一是严禁新增产能。2020年底前,严禁备案和新建扩大产能的水泥熟料、平板玻璃建设项目;2017年底前,暂停实际控制人不同的企业间的水泥熟料、平板玻璃产能置换,对违规建设严肃查处。二是淘汰落后产能。严格执行环保、能耗、质量、安全、技术等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依法淘汰落后产能。三是推进联合重组。支持优势企业搭建产能整合平台,利用市场化手段推进联合重组,整合产权或经营权,优化产能布局,提高生产集中度。在具备条件的地方开展试点,支持水泥、平板玻璃行业通过联合重组等方式压减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四是推行错峰生产。推行水泥熟料错峰生产,倡导平板玻璃行业通过自律合理限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