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
职业教育将有本科和研究生
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
近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全面部署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决定》提出“到2020年,形成适应发展需求、产教深度融合、中职高职衔接、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相互沟通,体现终身教育理念,具有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这个决定包含哪些创新举措?受教育者将如何受益?记者采访了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司长葛道凯。
要有与职业教育特点相符合的学位制度
葛道凯结束说,决定对职业教育的培养层次进行了进一步界定,重新划分了我国的教育体系。根据决定,今后的职业教育将包括高中、专科、本科和研究生几个阶段,还要有与职业教育特点相符合的学位制度。以前我们的目标是培养技能型人才,现在是技术技能人才,也可以理解为技术人才、技能型人才以及复合型人才。这样一来,职业教育再不是传统观念中的“断头教育”、“次品教育”。不仅如此,决定还强调职业教育要强化技术技能积累作用,这将有助于扭转当前很多传统技能和技艺失传的局面,使高素质劳动者的优秀基因不断传承延续下去。
根据决定,到2020年,我国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将达到2350万人,专科层次职业教育在校生为1480万人,接受本科层次职业教育的学生达到一定规模。这不仅对国家转方式、调结构、促升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也将帮助每个家庭创造更大人才红利。
办职业教育不仅是学校的事也是企业的事
决定首次提出企业要发挥“重要办学主体作用”,并将以政府购买服务或税收优惠等方式给予支持。我们旧有的观念往往是办教育是学校的事,而这一次明确,办职业教育不仅是学校的事,也是企业的事。企业办学不应狭义地理解为出资兴办学校,还应包括参与教育教学过程,如参与制订人才培养方案、接受学生实习、派遣技术人员讲实训课等。过去的改革探索已经证明,校企合作可以有效地解决人才培养的针对性问题以及职业教育的出口问题,也满足了企业的实际用人需求。决定还强调了企业的社会责任,要求规模以上企业要有机构或人员实施职工教育培训、对接职业院校,设立学生实习和教师实践岗位。企业开展职业教育的情况要纳入企业社会责任报告。
近年来,教育部已先后组建59个职业教育行业教学指导委员会,涵盖国民经济各门类,这是教育行政部门主动让出权力,请行业在职业教育领域发挥作用。此外我们还推动集团化办学,全国已建立700多个集行业、学校和企业于一体的职教集团。相信决定一旦贯彻下去,将更好地解决产教融合问题。
允许以资本、知识、技术、管理等要素参与办学
葛道凯说决定提出探索发展股份制、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允许以资本、知识、技术、管理等要素参与办学并享有相应权利。探索公办和社会力量举办的职业院校相互委托管理和购买服务的机制。决定还从根本保障机制上强调了各级政府的投入职责,如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建立与办学规模和培养要求相适应的财政投入制度;要求地方人民政府要依法制定并落实职业院校生均经费标准或公用经费标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建立职业教育经费绩效评价制度、审计监督公告制度、预决算公开制度,这些都将从根本上扭转一些地方不重视职业教育的状况。
本科职业教育要分类推进
针对近期有媒体报道的关于地方本科院校转型的说法,葛道凯表示并不准确。决定的核心思想是要建立高等学校分类体系,也就是通过招生、评价、投入等机制,引导一批学校转型发展为应用技术型高等学校。在现有情况下推动一批本科学校转型,这些学校可以是历史悠久的,也可以是新建学校,但前提是要实现分类管理,形成定位清晰、科学合理的职业教育层次结构。今后基本走向是将通过试点推动、示范引领等方式,引导一批普通本科学校转型发展为应用技术型高等学校。 (新华社北京6月22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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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教育在海外
奥地利:近80%适龄学生选择职业教育
与世界其他国家相比,奥地利的中学生并不那么重视高等学历,也不将其视作获得良好职业生涯的唯一途径。近80%完成九年义务教育的学生选择进入职业教育体系。
奥地利《学徒法》规定,在职业学校学习的同时,学生也将进入企业实习并获得学徒工资。学徒期满,之后学生实习的企业有义务雇用其至少3个月。
即便选择了职业教育,学生们可以在职业教育的最后一年,有针对性地增加“综合性科技”知识课程,毕业后依然有机会进入高等专科大学甚至综合性大学,读取学士、硕士、博士学位。
德国:职业教育企业承担大部分开支
“双轨制”职业教育体系,就是学生一半时间在职业学校学习,一半时间在企业实习工作的教育模式。学前与企业签订协议,学习期间同时获得工作经历,还可挣到实习工资。企业承担职业教育学制的较大部分开支。企业负责承担学生在企业进行职业培训的所有费用,并向学生支付一定的生活津贴。
日本:职业学校私立为主
日本的职业学校以私立为主,但可以根据国家公共培训计划的大小从政府部门获得相应的经费。
为了提高职业教育的社会地位,文部省为专门学校毕业生颁发“专门士”称号,相当于准学士学位,在学生继续深造和应聘国家公务员等方面给予同等待遇。 (新华社北京6月22日电)
编辑: 王仲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