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计委拟规定:擅自鉴胎儿性别最高罚3万

04.09.2014  12:03

  据卫计委网站消息,为促进出生人口性别结构趋向平衡,9月2日,国家为计生委公布《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征求意见稿)》,意见中规定,介绍或组织孕妇实施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可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即日起至10月2日向社会征求意见。

  据意见稿介绍,对介绍、组织孕妇实施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或者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的,县级以上卫生计生、公安等部门应当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对情节严重的,可处以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钟欣  西安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