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印发2014年全省人口健康信息化工作要点的通知
冀卫办规划〔2014〕4号
各设区市和定州、辛集市卫生计生委(卫生局),华北石油管理局、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局卫生处,省直有关单位:
现将《2014年全省人口健康信息化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河北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
2014年4月16日
2014年全省人口健康信息化工作要点
2014年全省人口健康信息化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八届六次全会精神,按照《国务院关于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的若干意见》和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加快推进人口健康信息化建设的指导意见》,紧密围绕深化医改、完善生育政策和卫生计生融合发展总目标,坚持统筹规划、顶层设计,以信息标准和网络安全体系为保障,积极整合卫生计生信息资源,加快建设全员人口信息、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三大数据库,搭建完善省、市两级卫生计生信息平台,启动基层信息化项目。以居民健康卡发放应用和远程医疗为抓手,积极推动健康医疗信息惠民行动计划。
一、做好卫生计生信息化“十二五”发展规划评估修订工作。 各地要以加快推进业务系统应用和协同为导向,以互联互通、资源共享为目标,对本地区卫生计生信息化“十二五”发展规划进行评估和修订。要坚持以信息化顶层设计为指导,以“共享性”为核心、“个性化”为特色,进一步推动全省人口健康信息化的整体规划、系统设计、合理布局和共享应用,做到上下衔接、共享互通、点面结合、统分有序。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统筹考虑管理、应用和各项资源情况,分清轻重缓急,逐项建设,分步实施。
二、加强卫生和计生信息资源的整合工作,推动全省人口健康信息化工作全面发展。 一是做好原省卫生厅和原省人口计生委中心机房的合并、升级改造以及系统搬迁工作。二是整合卫生计生现有网络、软硬件等资源,通过优化整合实现卫生和计生信息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提升效率。三是在坚持原有职能和特色基础上,着手整合建立全员人口信息、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三大数据库资源。四是建立沟通协作机制,共享资源优势,提升数据集成、信息资源综合利用水平,提高科学决策支持能力和服务质量,方便广大群众,真正做到“信息惠民”。
三、建立健全全省人口健康信息化建设相关制度。 一是制定全省人口健康信息化建设管理办法。规范信息化项目立项、审批和项目实施、验收及绩效评价等相关工作。二是加快建立完善数据库运维管理工作机制,确保数据规范采集、存取和调用,保障数据安全。三是加强已有标准的推广应用和执行,并结合我省实际,积极研究制定卫生计生信息化相关标准和规范,确保人口健康信息系统标准统一、有效互通。四是推进重大项目和重要产品的标准和规范的符合性测试工作,逐步形成完善有效的人口健康信息化管理机制和规章制度体系,保证全省人口健康信息化建设科学、有序开展。
四、加快推进居民健康卡建设。 普及应用居民健康卡是卫生计生信息化建设的重要内容,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要求,年内全省发卡率达到30%。在总结推广石家庄经验的基础上,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对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的HIS系统和电子病历进行标准化改造,完善居民电子健康档案数据库,为居民健康卡发行应用打好基础。采取按行政区域集中、批量发卡与大医院就诊现场发卡等形式,全面推进居民健康卡的普及应用。以新农合参合人群、新生儿、职业病高危人群、无偿献血者等健康管理对象以及医院诊疗服务对象为重点,做好居民健康卡的便民利民应用。鼓励各地在坚持主要功能、标准规范、密钥体系、管理主体不变前提下,积极探索将居民健康卡与金融卡、社保卡和市民卡等其他公共服务卡“多卡合一”,方便群众“一卡多用”。
五、继续推进远程医疗建设和应用。 按照《国务院关于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的若干意见》和京津冀协同发展的部署,将远程医疗建设纳入“信息惠民工程”。按照深化医改“保基本,强基层”要求,在各地加快建设区域卫生信息平台的同时,加强政府引导、政策资金支持,依托京津优势医疗资源,鼓励扶持有条件的地区和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与北京、天津和省内三级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二级医疗机构,开展远程影像诊断、远程会诊、远程医护指导和远程教育培训等活动。已经建成的远程医疗系统,要进一步提高系统的利用效率,把远程医疗系统的各项功能充分发挥出来。通过发展远程医疗,既让群众在基层就能享受到大医院专家的服务,又能够减轻群众经济负担;既缓解基层卫技人员缺乏的矛盾,又帮助基层卫技人员获取先进诊疗技术和知识,总体提升我省医疗技术水平。
六、加快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信息系统建设。 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加快推进人口健康信息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信息系统项目实施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科学编制建设方案,在改造完善村卫生室信息系统基础上,部署实施涵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服务、基本药物供应使用、居民健康管理和绩效考核等功能,全省统一的乡(区)村(街道)一体化的基层医疗卫生信息系统。以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信息系统建设项目为契机,统筹做好全省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统一数据标准,完善管理制度,整合现有卫生计生信息资源,在加强完善省级平台基础上,重点建设包括唐山、邯郸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城市的市级人口健康信息平台,逐步实现各应用系统的数据交换、资源共享、业务协同。
七、推进河北全员人口统筹管理系统建设(“河北金人工程”)。 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金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对“金人工程”可研报告进行修改完善,待国家批复后争取省政府支持,积极向省发改委、省财政厅争取资金,争取年内完成政府采购并启动项目建设。
八、加快推进在建和已有信息系统的建设进度和综合应用。 继续加强省级人口健康信息化综合建设工作,加快省级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和区域信息平台建设,逐步实现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互联互通。加快推动医疗卫生机构药品电子监管系统建设,实现医疗机构和疾控机构内部药品(疫苗)使用的全程监管。充分发挥信息系统在绩效考核等方面的功能,进一步提高信息综合分析和利用程度,增强卫生行政部门的监管能力,提升医疗卫生单位的管理水平。对其他各纵向业务系统继续强化服务、深化应用,横向加强业务协同与资源共享,真正发挥好卫生信息化建设的综合效用。
九、进一步加强网络安全体系建设。 一是贯彻落实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分级保护制度和信息安全审查制度,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年内完成省、市两级卫生计生行政管理部门、省直医疗卫生机构、全省三级医疗机构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测评,联合公安部门进行监督检查。二是完善安全管理机制和制度,加强信息安全防护体系建设,强化容灾备份工作,确保系统运行安全和信息安全。三是推行以电子认证技术为基础的网络信任体系建设,保障业务应用安全。
十、健全机构设置,加强工作领导。 根据国家和我省相关规定,各地要切实加强完善信息化管理和技术服务机构建设,各市县卫生计生局要成立信息化领导小组,完善职责和工作机制。各级各类医疗卫生计生单位要进一步完善信息化领导组织和管理机构建设。各地要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力争在政府层面成立人口健康信息化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在政府支持下,建立由卫生计生、发改、财政、人社、工信、公安、银行等部门组成的人口健康信息化工作协调机制。
十一、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和经费投入力度。 一是研究制定人口健康信息化人才培养规划。利用国家补助和地方安排资金,做好卫生计生信息化培训工作。二是积极创造条件,建立激励机制,吸引高素质人才,培养复合型人才,打造学科带头人。进一步强化专门技术人才培养,特别是基层实用人才的培养,为卫生计生信息化事业发展提供技术支撑和人才保证。三是继续支持行业协会、学会等机构承担信息化知识普及、技能培训、继续教育等工作。四是完善补偿机制,加大资金投入。进一步完善政府对卫生计生补偿机制,积极争取政府将公共应用系统运行维护和人口健康信息化管理经费纳入各级财政经常性预算。同时,积极探索多渠道、多形式的融资机制,拓宽筹资渠道,积极筹集资金,加大对信息化建设投入,逐步建立人口健康信息化经费投入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