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通报表扬2013年度全国卫生计生财务年报编制工作先进单位的函

20.10.2014  17:48

国卫办财务函〔2014〕87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计生委(卫生局、人口计生委),委预算单位:

  根据《全国卫生计生财务年报工作考核暂行办法》,我们组织开展了2013年度全国卫生计生财务年报考核工作。经过考核,北京市卫生计生委等30个地方单位和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等20个委预算单位被评为2013年度全国卫生计生财务年报编制工作先进单位,现予以通报表扬。希望先进单位再接再厉,发挥模范表率作用;其他单位要学习先进,在今后工作中努力做好财务年报编制工作。

  附件:2013年度全国卫生计生财务年报编制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
                                   2014年9月26日

附件

2013年度全国卫生计生财务年报编制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排名不分先后)

  一、卫生年报省份、计划单列市 (以行政区划顺序排列)

  北京市卫生计生委
  天津市卫生计生委
   河北省卫生计生委
  辽宁省卫生计生委
  吉林省卫生计生委
  上海市卫生计生委
  江苏省卫生计生委
  浙江省卫生计生委
  安徽省卫生计生委
  江西省卫生计生委
  山东省卫生计生委
  河南省卫生计生委
  湖北省卫生计生委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计生委
  海南省卫生计生委
  重庆市卫生计生委
  四川省卫生计生委
  陕西省卫生计生委
  甘肃省卫生计生委
  青海省卫生计生委
  宁夏回族自治区卫生计生委
  大连市卫生局
  宁波市卫生局
  青岛市卫生计生委

  二、计生年报省份、计划单列市 (以行政区划顺序排列)

  北京市卫生计生委
   河北省卫生计生委
  山西省卫生计生委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计生委
  辽宁省卫生计生委
  吉林省卫生计生委
  江苏省卫生计生委
  浙江省卫生计生委
  安徽省卫生计生委
  江西省卫生计生委
  山东省卫生计生委
  河南省卫生计生委
  湖北省卫生计生委
  湖南省卫生计生委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计生委
  重庆市卫生计生委
  四川省卫生计生委
  陕西省卫生计生委
  甘肃省卫生计生委
  宁夏回族自治区卫生计生委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计生委
  大连市人口计生委
  厦门市人口计生委
  青岛市卫生计生委

  三、委预算单位 (以预算编码顺序排列)

  中国医学科学院病原生物学研究所
  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
  中南大学湘雅医院
  中南大学湘雅三医院
  山东大学第二医院
  吉林大学第一医院
  吉林大学第二医院
  吉林大学口腔医院
  北京医院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健康所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与健康相关产品安全所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辐射防护与核安全医学所
  四川大学华西第四医院
  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中山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中山大学附属肿瘤医院
  中山大学附属口腔医院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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