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卫生计生行业经济管理领军人才培养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解读
近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印发《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卫生计生行业经济管理领军人才培养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卫财务函〔2014〕256号,以下简称《通知》),现对《通知》有关要点解读如下:
一、领军人才培养计划背景和必要性
目前,我国大型医疗机构的收支规模已经接近或超过大型国有企业,经济体量越来越大,经济活动越来越复杂。随着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化,卫生计生行业的经济管理任务更加繁重,对于经济管理人才的需求也更加迫切。2013年全国财务年报数据显示:全国卫生计生行政管理部门及其所属卫生计生机构财会人员总数已经超过40万人,其中本科以下学历人员31.3万人,占78%。卫生计生行业经济管理领域高层次复合型人才短缺,这也是三级医院总会计师制度难以推行的原因之一,是人才队伍建设方面必须尽快解决的突出问题。
为尽快提升全系统经济管理人员整体素质和能力水平,财务司启动了卫生计生经济管理队伍建设“335工程”,即面向领导干部、领军人物、全体工作人员等3个层次,强化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等3个基本,覆盖财务、审计、价格、资产、绩效管理等5个领域,创新教育培训机制,以在岗培训为主、在职学历教育为辅,努力打造一支适应卫生计生改革发展需要、符合卫生计生经济管理工作实际的高质量经济管理队伍。 经济管理领军人才培养作为“335”工程的重要内容,旨在着眼2020年事业发展需求,全面遴选并重点培养一批卫生计生行业经济管理高素质人才,为推动卫生计生事业改革发展提供智力支持,为三级医院以及大型卫生计生机构配备总会计师做好人才储备。
二、领军人才培养目标
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要求,培养一批坚持依法理财、精通财会业务、善于经营管理、把握事业发展规律、具有国际视野和战略思维的高素质、复合型、国际化经济管理人才,并充分发挥领军人才在落实卫生计生改革发展任务、强化经济管理职能、推动医疗卫生机构科学发展、组织研究管理实务问题等方面的引领和辐射作用,提升我国卫生计生行业经济管理人员整体素质,为推动卫生计生事业改革发展提供充足人才储备和强大智力支持。
三、领军人才培养计划主要内容
(一)组织领导。成立委培养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领导小组组长由委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常务副组长由分管财务工作的委领导担任;副组长由财务司司长担任,成员由财务司、人事司等相关司局级领导组成,办公室设在财务司。
(二)选拔范围和培养人数。省级卫生计生委财务管理部门、委预算管理单位经济管理部门、省级卫生计生行政管理部门直属单位和全国各级各类三级医院经济管理部门负责人及业务骨干。2014年-2017年组织实施,按照每期3年、每期至少50人的培养计划,到2020年至少培养200人。
(三)选拔和培养方式。选拔工作按照“自愿申请—基本评价—现场笔试—专家面试—征求单位意见”的程序进行。选拔考核主要包括基本评价、现场笔试、专家面试三部分内容,占总成绩的分值比例分别是10%、60%、30%。培训期间实行集中培训与在职学习实践相结合、课堂教学与应用研究相结合的培训方式。培训工作由集中培训和跟踪管理两部分组成。
(四)培养周期和结果。领军人才培养周期为3年,分为3个考核周期。第一个考核周期为知识拓展阶段,第二个考核周期为能力提升阶段,第三个考核周期为使用提高阶段。考核合格者颁发《卫生计生行业经济管理领军人才》证书,并优先被推荐作为总会计师和后备干部培养使用;优先成为国家卫生计生委卫生经济管理专家库专家。
(五)培养经费。国家卫生计生委承担卫生计生行业经济管理领军人才培养班选拔阶段的全部费用,集中培训期间的教学费用、管理费用以及跟踪培训期间发生的相关费用;学员所在单位承担参加培训所需交通、食宿等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