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龙县成立水土保持委员会

09.04.2015  19:57
    3月24日,经卢龙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卢龙县成立水土保持委员会,由县长任主任,四位副县长任副主任,政务中心、水务、发改、财政、国土、城建、农牧、环保、交通、安监、城管、林业、工信、电力等15个部门和全县12个乡(镇)、3个园区为成员单位。委员会实行双月例会制度和特别会议制度。委员会的成立,进一步强化了政府对水土保持工作的组织领导,为加强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实现“开放、生态、文化、和谐、实力新卢龙”建设目标提供了强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