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皮县推行“信访听证”制度

18.07.2014  12:54

 

(通讯员 周思荣) 重复访、越级访一直是困扰基层信访工作的“老大难”问题。针对这一“疑难杂症”,南皮县法制办以制度建设为抓手,在全县范围内推行了信访听证终结制度,有效地破解了这一难题。

南皮县建立了县级信访听证员储备库,对重大、复杂、疑难的信访事项实施信访听证。政府部门将信访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交由信访听证员进行评议,合议结论可以作为行政机关出具复查复核意见的重要依据和参考。

据介绍,根据相关规定,信访人反映的问题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受群众关注,涉及多方利益主体,在执行法律、政策上有不同理解的;没有明确的适用法律、法规、政策的;涉及跨地区、跨行业、跨部门的信访事项,需要多个有权处理机关共同研究协调处理的;受理机关与信访人意见分歧或对法律、法规、政策有不同理解,导致信访事项久拖不决的;涉及人数多、群众反映强烈、争议较大的信访事项等情形,有关行政机关可以举行听证。但是,已经通过诉讼、行政复议、仲裁解决的信访事项,不再举行听证。

据了解,信访听证员一般为4至10人,可由听证机关指定,也可以邀请有关专家、法律工作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记者、社区代表等社会各界人士参加。听证过程中,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信访当事人双方进行质证,听证员有权询问听证参加人、参加评议和进行合议,对一些疑难复杂问题提出自己的见解和看法。听证结论将在一定范围内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