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水北调水厂以上配套工程河北实行统一供水价格
河北新闻网讯(河北日报、河北新闻网记者马彦铭)从省南水北调办获悉,河北省近日研究确定,南水北调水厂以上配套工程全省实行统一供水价格。据介绍,供水价格的确定遵循保障基本运行、确保有效使用、促进节约用水、考虑承受能力原则,近期将由省发改委、财政厅、水利厅通知公布,逐步完善价格体系和优惠政策。
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正式通水后,河北省配套工程及江水切换等各项工作正加快推进。截至2月底,水厂以上输水工程建设任务已完成80%,其中廊涿、邢清干渠已建成具备通水条件,保沧干渠管道铺设基本完成,石津干渠已完成建设任务的56%,受水区7市输水管道工程已完成建设任务的75%。水厂方面,118座地表水厂中可研批复115座,初设批复100座,已完成征地99座,已开工建设77座,其中已建成9座,目前石家庄市西北水厂、保定市第一水厂和磁县水厂已经切换了引江水。
按照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计划到今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水厂以上输水工程建设任务,77座水厂建成运营。今年12月底,全部完成水厂以上输水工程建设任务,完成100座水厂建设,各受水目标都实现江水切换。
河北省境内南水北调工程包括中线一期干线工程和配套工程两部分。干线工程全长596公里,初设批复总投资406.6亿元。2014年12月18日,南水北调中线河北段工程正式通水。配套工程包括水厂以上输水工程、地表水厂及配水管网工程,其中水厂以上工程指从干线工程到水厂的输水工程。配套工程估算总投资600亿元,其中水厂以上输水工程以省级为主筹资建设,包括新(改)建廊涿、保沧、石津、邢清4条大型输水干渠和受水区7市输水管道工程,总长2069公里,估算总投资约300亿元;水厂及配水管网工程由市县负责筹资建设,包括新(改)建118座地表水厂、改(扩)建部分城镇供水管网等,估算总投资约30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