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南水北调受水区开展城市供水水质在线数据监测试点工作的通知
08.09.2015 12:43
本文来源: 建设厅
南水北调受水区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城管执法局,石家庄、衡水市水务局:
为提高南水北调受水区城市供水水质科学化、信息化管理水平,及时掌握水质、水量等相关信息,按照住建部统一要求,我厅委托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依托住建部“水专项”课题,建立了河北省城市供水水质监管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为充分发挥系统在线监测作用,确保城市供水安全,现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落实。
一、明确在线水质监测范围。在前期工作调研的基础上,决定先将我省南水北调受水区7个设区市城区(不含所辖县级市和县城)已建成或试运行的南水北调工程配套地表水厂纳入系统监测试点范围,条件成熟后,逐步向全省其他水厂延伸。该系统主要通过安装和利用集中数据采集器及传输设备(试点城市设备费用列入“水专项”课题经费),实时接收在线水质信息,实现出厂水质的在线数据监测。具体设备安装及系统操作等技术工作由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负责。
二、要高度重视在线水质监测工作。各地要加快南水北调工程配套地表水厂建设步伐,按照《南水北调受水区城市供水安全保障技术指南》要求,做好南水北调通水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以及通水后运行保障工作。要高度重视通水后水质在线监测工作,积极协调辖区内供水企业,明确专人负责系统及设备的管理与维护,确保在线水质监测数据实时传输和监管信息系统正常运行,能够及时发现安全隐患,保障城市用水安全。 三、积极推动在线水质监测。各地城市供水主管部门要督促辖区内各供水企业配合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及时安装采集器和传输设备,并适时对设备运行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确保采集信息及时全面、准确完整。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系人:赵新隆
联系电话:0311-87904132(兼传真)
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联系人:司绍林
联系电话:0311-85898859(兼传真)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5年9月1日
本文来源: 建设厅
08.09.2015 1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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