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水北调中线京石段防洪影响处理工程(保定市段)初步设计的批复
冀发改投资〔2014〕599号
保定市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呈报南水北调中线京石段防洪影响处理工程(保定市段)初步设计的请示》(保发改投资〔2014〕74号)收悉。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发改农经〔2013〕1972号”文批复的南水北调中线京石段防洪影响处理工程(石家庄至拒马河段)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批复时明确的有关内容和要求,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河北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按照省水利厅意见和《南水北调中线京石段防洪影响处理工程(保定市段)初步设计审查会议纪要》,所修改完善的工程初步设计。
二、主要建设内容和工程级别
南水北调中线京石段防洪影响处理工程(保定市段)从曲阳县至北拒马河,主要对与南水北调中线总干渠交叉的放水河、曲逆河中支、曲逆河北支、水北沟等4条河流和总干渠左岸75条、处排水沟(坡水区),进行防洪影响处理。
本工程主要采取河岸防护、修筑挡水埝(墙)、排水沟道开挖疏浚、房基防护、路面硬化或加高硬化等处理措施。共防护河岸22.15km,开(扩)挖河沟15.35km,修筑挡水埝(墙)1.52km,路面硬化和加高硬化16.33km、合计面积6.19万m2,设置穿渠(路)排水涵洞20处、合计长度2.49km,房基防护12.2km,排水沟道开挖疏浚1.58万m3,洼地回填21.96万m3,建设挡水闸2座。具体建设情况,详见附件《南水北调中线京石段防洪影响处理工程(保定市段)概况表》。
大型河道防护建筑物设计洪水标准根据河道防洪规划治理标准或现状标准确定;对无防洪标准的河道,直接保护村庄的建筑物设计洪水标准为10-20年一遇,保护耕地的建筑物设计洪水标准为5年一遇,穿堤建筑物防洪标准不低于堤防原防洪标准。易县卓家庄沟排水倒虹吸、易县化肥厂沟排水倒虹吸、易县七里庄西沟排水倒虹吸建筑物为2级建筑物,其余建筑物为4-5级建筑物。工程建设期12个月。
三、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概算总投资20870万元,其中,90%由国家从南水北调中线主体工程投资中安排解决,其余10%安排省预算内基建资金解决。
附件:
1.南水北调中线京石段防洪影响处理工程(保定市段)概况表
2.审定总概算表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4年4月9日
抄送: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省水利厅、省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财政厅、审计厅,保定市水务局、保定市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2014年4月9日印
附件: 冀发改投资【2014】599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