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独两孩”政策正式在山西省落地实施
备受社会关注的“单独两孩”政策,正式在山西省落地。今日上午,山西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表决通过《山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今日起,“单独两孩”政策正式在我省实施。
山西属内陆省份,计划生育政策长期稳定执行。此次修正《条例》,除了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政策的需要,还源于几方面原因:实施这一政策是促进山西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需要、缓解我省人口老龄化的需要、缓解劳动力减少矛盾的需要、促进人口性别比平衡的需要、促进家庭发展的需要、加强未来国防建设的需要等。
从去年11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了启动实施“单独两孩”政策后,我省即开始开展相关工作。为贯彻落实政策,缓解我省人口老龄化压力,促进人口性别比平衡发展,省政府提出《山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经省政府第42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提请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此次修改《条例》的主要目的是调整完善生育政策,只将《条例》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二项“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修改为“夫妻一方为独生子女的”,其他条款暂未修改。
山西“单独两孩”政策适用对象,应同时具备三个条件:1、夫妻双方或一方为山西省户籍人口;2、夫妻一方为独生子女;3、夫妻双方只有一个子女。
○摸底调查
我省实施时机成熟对人口冲击不大
今年1月15日,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挂牌成立,启动实施“单独两孩”政策排上重要日程。此后,组织专家多次就启动实施政策及存在的风险等进行座谈。专家意见共三点,一是目前我省启动实施“单独两孩”政策对人口冲击不大,启动实施时机成熟;二是要做好相关政策衔接工作;三是借鉴浙江等省的做法,尽快付诸实施。
今年2月15日至3月15日,省卫生计生委对全省符合条件的家庭进行了实名摸底登记工作。调查显示,夫妻一方户籍在我省,50岁以下符合政策的家庭中,女性总量为5.482万人,有生育意愿的为3.5808万人。也就是说,符合政策的家庭,六成以上有生育意愿。
在调查摸底、分析人口形势等基础上,省卫计委组织有关专家进行了论证。在征求省发改委、省民政厅、省教育厅等部门的意见之后,《山西省单独两孩政策实施方案》经省政府审议通过后,报国家卫计委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