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15年上半年汉语教师志愿者报名的通知
相关学院、相关单位:
接河北省教育厅通知,现将省厅转发的《关于组织2015年上半年汉语教师志愿者报名的函》(汉办[2014]520号)予以转发。请相关学院、相关单位按照文件要求,共同做好我校汉语教师志愿者的报名工作,兹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岗位信息:
2015年上半年国家汉办将面向孔子学院中方合作院校招募647名赴孔子学院(课堂)汉语教师志愿者(岗位信息表详见附件1),面向全国各类学校招募1850名普通项目汉语教师志愿者(岗位信息表详见附件2)
二、报名:
(一)招募对象
我校2015年本科以上应届毕业生,在读研究生。掌握赴任国语言、专业为汉语国际教育、具有教学经验和品学兼优的学生干部优先。
(二)报名条件
1. 具备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热爱祖国,志愿从事汉语国际教育工作,具有奉献精神,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团队协作精神,品行端正,无犯罪记录;
2. 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适应能力;
3. 掌握汉语、中华文化、当代中国国情和教学理论基本知识,具备熟练的外语沟通能力和较好的跨文化交际能力、汉语教学能力,具有中国才艺特长;
4. 普通话达到二级甲等水平,赴亚非拉志愿者英语达到大学英语四级425分或相当水平,赴欧美志愿者英语达到大学英语六级425分或相当水平,或者熟练掌握赴任国语言;
5. 除满足以上基本条件之外,还需满足国别项目的具体要求,详见岗位信息表。孔子学院(课堂)岗位有限,2015年上半年孔院志愿者只面向中方合作院校招募,我校合作学校为印尼玛拉拿达基督教大学孔子学院、秘鲁里卡多·帕尔玛大学孔子学院 。
6.参加过2014年4月下半年赴孔院志愿者、22国志愿者、2014年6月赴印尼等国补录志愿者选拔项目的志愿者不具备此次报考资格。
三、报名程序:
报名者须于2014年11月6日前登陆汉语教师志愿者在线报名系统( http://zhiyuanzhe.chinese.cn ),注册新用户,填写报名信息,提交并将生成的PDF版中英 文《汉语教师志愿者报名申请表》、《汉语教师志愿者综合情况审核表》、《河北师范大学学生出国境审批表》(一式四份),打印签字,并由相关部门签字盖章后,附上学历学位(大学四年级在读学生出具在读证明)、普通话、外语证书等材料由学院统一汇总后报送至河北师大国际合作处(行政楼 A201房间);以上文件的电子版请发至[email protected],邮件主题:姓名+2015+报名,所有电子材料请压成一个压缩包,命名格式为“孔院/普通-国别-姓名”,过期恕不再接收材料,提交时间为11月3-6日,请各学院指定专人负责指导学生报名、就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并负责将纸质材料电子材料汇总后统一提交至国际合作处。
四、选拔:
志愿者候选人须参加国家汉办统一组织的选拔考试,主要考察其专业知识、教学技能、跨文化交际能力、外语沟通能力和心理素质等。
汉办将根据项目要求分期分批组织选拔考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并根据外方岗位需求和选拔考试成绩确定参加储备培训人员名单。储备人员会根据要求分期分批参加培训,汉办综合考虑外方岗位需求后,会根据选拔考试、培训综合考核成绩确定录取名单。(注意:参加培训并最终被录取的志愿者不得擅自退出项目,否则需补缴培训费用,并永久取消其申请汉语教师志愿者资格。)
五、派出:
志愿者派出时间根据各岗位具体要求确定,任期通常为一年,考核合格者可申请延期,最多不超过三年。
六、待遇: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汉语教师志愿者享受国家财政津贴和艰苦地区补贴。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赴国外担任汉语教师志愿者服务期满相关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2]3号),汉语教师志愿者在保留应届毕业生待遇、保留硕士研究生入学资格和学籍、报考硕士研究生初试加分、申请国家公派留学项目优先录取、申请国家公派出国教师和孔子学院专职教师优先录用等方面享受优惠政策。
七、联系方式:
经办人:康振国 职务:项目主管
协办人:张晓鑫
联系电话/传真:0311-80789790
通信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南二环东路20号河北师范大学国际合作处(行政楼A201室) 邮编:050024
志愿者报名时间表
时间 | 准备材料 | 备注 |
11月5日前 | 学生准备以下材料 1 PDF版中、英文《汉语教师志愿者报名申请表》 3《河北师范大学学生出国境审批表》一式四份 | 学生网上报名并存储中、英文《汉语教师志愿者报名申请表》及《汉语教师志愿者综合情况审核表》的pdf格式文件,发至指定邮箱。 所有左侧列出材料均需打印纸质版本并在相应栏目盖章签字后提交本学院,附上学历学位(大学四年级在读学生出具在读证明)、普通话、外语证书等由学院汇总后上报国际处。 |
11月6日 | 学院指定专人负责汇总学生申报材料并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后,填写附件3 河北师范大学 2015年志愿者报名信息汇总表,打印汇总表后学院汇总人签字盖学院章,报送国际合作处办公室。
| 以学院为单位,6日下午三点前提交汇总表给国际合作处办公室(行政楼A201) 截止6日下午3点,不再接受学生报名。 |
11月7日 | 国际处汇总所有学生信息及材料,上报教育厅 | 进一步事宜,另行通知。 |
附件: 1 、2015年上半年赴孔院(课堂)志愿者岗位信息表
教务处研究生院 学生处
招生与就业处 国际合作处
2014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