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根儿升降杆就收费 交管部门:没有审批手续
■一个车位租赁费3.5万元。
玉龙小区 东方红小区
近段时间,家住桥西区玉龙小区和长安区东方红小区的不少业主在为停车的事情发愁,前者从玉村南路到小区南门的一条必经之路上有人设卡收费,不论是小区业主还是外来人员,一辆车一律两元;后者则突然开始“卖车位”,一个车位3.5万元,没车位的就不能进小区。
□文/图 晚报社区特别报道小组
事件一:小区必经之路设“门卡”
日前,有数位玉龙小区业主来电反映一件“怪事”。小区南门有一条小路是业主开车进出小区的必经之路,可就在两周前,有人在路口处设置了“门卡”,但凡要开车经过的人都必须得交费才能被放行。
玉龙小区位于玉村南路与西二环交口附近,这是一个新建小区,业主刘先生在去年搬入。小区有地下车库,地面上不允许停车,由于买房时几乎花光了所有的积蓄,刘先生并没有选择购买或租用地下车库,而是将车停放在小区外面。他说,小区有南北两个大门,北门前是一条主干道,名叫育新路,路两侧不允许停放车辆。南门口外有底商,底商门前的便道上画有停车线,于是业主们的车平时都停放在那里。“当时还是随到随停,没有任何人来收费。”
据刘先生称,大约在两周前,通向小区南门那条必经之路的路口处突然设置了“门卡”,盖了一间简易房、安装了升降杆,还有几个人盯守在路口,但凡要经过的车辆都得交费才行。“第一次我被拦了下来,我问他们是哪儿的,有没有证件,对方只是说自己打工的,让我找他们老板。我再问老板是谁,在哪儿,他们就显得不耐烦了,就是不让我开车进去,除非交2元钱。”
另一位业主李女士则说,路口的看守人员没有任何证件,也不管是不是业主,只要从这条路经过就要收费,收了费也不提供任何票据。“起初收2元,后来说15到20分钟内免费,超时后收4元,过夜是5元,再后来又有说法是让办月卡,一个月要交270元呢,感觉特别不合理。”她说,不少业主也不愿再把车开上南门前的小路,而是每天在小区外围找空地停车。“交停车费可以,但只要合理合法就没有意见,也不知道我们小区外的‘收费停车场’是否经过了审批?”
昨日下午,记者先联系了小区物业,一位工作人员告知,小区南门处的停车收费人员与物业并无关系,也不清楚是谁所为,总有业主为此来找,物业也很苦恼。“开发商还没有把小区南门外、底商前的地交付给物业,目前物业的管理范围只是在小区内部,具体情况还得询问开发商。”她说。
记者又联系上小区售楼处,一位工作人员称,小区南门外的停车线的确是开发商画的,但不清楚目前在那里设置门卡收费的人员是哪里的。“也跟上面的领导反映过,但现在还没有收到任何答复,我们会尽快再向领导反映的。”他表示。
随后,记者将此事反映给辖区振头办事处,一位工作人员告知,玉龙小区南门外有一些沿街门脸,开发商在门脸前画线规划了一些停车位,原本想在租赁底商的时候作为商家停车位,可是现如今底商还未租出去,于是开发商便将那里作为了“临时收费停车场”,“具体有没有审批手续,还要咨询交管部门。”
说法:记者又联系了市交管局秩序科,一位工作人员查询后表示,该小区南门外的停车场并没有任何审批手续,此前接到过业主投诉,并很快通知桥西区大队去现场进行监管,可当执法人员到达现场收费人员均已跑掉。“目前收费又死灰复燃,我们会再通知大队去查处的。”他表示。
事件二:一次性缴3.5万停车费?
东方红小区位于和平路与东二环交口附近,是个新建高层住宅小区,共有4栋高层,3栋小高层。高层业主小贾(化名)告诉记者,他们是去年领取的新房钥匙,而后业主们陆续装修入住,由于没有地下车位,业主们就将车停到小区空地上。“刚一开始,小区车辆随便出入,后来,物业开始收取停车服务费,每月180元至200元不等。”小贾说,只有缴纳了停车服务费,办理了蓝牙卡,业主们才能开车进出小区。
今年下半年,小区新换了一家物业公司,“前不久物业说,要对小区车辆重新进行管理,一个地上车位卖3.5万元,后来又改口说不是卖车位,是长期租赁,与房子产权一样,一共70年。”闻听此言,小贾感到很诧异,从入住至今,房子没办下来房产证不说,而且小区隔三差五地换物业,迄今为止,这已经是小区第四个物业公司。
“如果我们把钱交给了物业,谁能保证车位使用70年?”小贾疑惑不解地说。不仅如此,从11月1日起,物业还在小区单元门口陆续张贴出通知,说如果没有蓝牙卡车辆一律不允许进入小区。
吴先生也是该小区业主,昨日,他告诉记者,他曾去物业处询问,物业表示说是代开发商租车位,一个车位3.5万元,签订的是车位租赁合同,“我印象中,当初我们买房子盖的是西兆通基建的公章,开发商说是商品房,难道现在变村证房了吗?”他们弄不清楚,买房时为何不“卖”车位,入住1年多又来长期租赁车位,这是咋回事?
昨日,记者以业主身份联系到了小区售楼部,一位男性工作人员表示,从11月1日起,东方红小区开始长期租赁车位,期限与房子期限一样,每个地上车位为3.5万元。目前,小区有地上车位314个。那么,是谁长期租赁这些地上车位,他表示“协议上盖的公章与房子的公章一致,为西兆通基建。”如果业主想要租车位,请到售楼部办理相关手续。
随后,记者就此事联系到了西兆通镇政府,一位工作人员表示,他们不清楚此事,可能是西兆通村的。昨日下午,记者多次拨打该村电话,始终无人接听。随后,记者又联系了长安区规划局,该局监察科电话无人接听。本报将持续关注此事。
说法:河北明杰律师事务所主任王惠民认为,不论是村证房还是市证房,都要有审批规划。如果这些长期出租的地上车位属于规划专有车位,那么开发商有权出租或者出售,否则业主可以向相关主管部门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