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升级版”反贪总局:中国反腐新重器

04.11.2014  12:58

    针对中共中央批准成立新的反贪总局,北京有观察者指出,“升级版”的反贪总局将成为中国反腐的又一新型重器。

    “新反腐机构的成立,展露出中国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的决心,法治反腐将成为一种常态。”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3日接受中新社记者采访时如是说。

    十八届中央纪委常委、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邱学强日前接受媒体采访时公布了这项新举措。他透露,新反贪总局局长由一名副部级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兼任。

    最高检反贪污贿赂总局于1995年成立,标志着中国检察机关惩治贪污贿赂犯罪工作进入专业化、正规化轨道。此后,这个机构在中国反腐败斗争中一直扮演着重要角色。

    竹立家表示,中共十八大以来,中国坚定不移惩治腐败,打虎拍蝇势头不减,其中,作为最高检的一个内设机构,反贪总局为推进反腐败斗争作出了重要贡献。

    最新公布数据称,今年1至9月,中国检方反贪部门共立案贪污贿赂犯罪案件2.7万件3.5万多人,查办案件人数进一步上升。其中,厅局级以上就有319人。

    外界注意到,上述案件中,最高检反贪总局直接查办和组织指挥办理的省部级专案已达20件,积极履行了其查办贪污贿赂犯罪的职责。

    当前,职务犯罪出现了新的演变趋势,即系统化、区域化、家族化、群体化等动向更加明显。邱学强指出,从一起案件、一个犯罪嫌疑人入手,往往牵出一大批案件,有的波及一个单位乃至整个行业系统。

    如其所言,最高检直接组织查办的国家发改委系列案件中,就有11名局级干部涉案,其中价格司原领导班子大多数涉嫌职务犯罪,出现塌方式腐败。此间有舆论分析,此类案件的出现对于检方的办案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与之相对应的是,经过多年的发展,原先反贪总局机构设置不合理、力量分散、案多人少等问题日益凸显,已经不能完全适应反腐败斗争新形势的需要,亟待改革。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强调,要坚决遏制和预防腐败现象。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廉洁教育与研究中心主任任建明指出,法治建设是反腐败的根本保障之一,推进法治建设和反腐败之间会形成良性互动,将成为法治建设的一个突破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