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万元支持新兴产业重大项目

26.02.2016  10:06

高新区强力推进中小科技企业成长

本报讯 (记者 王丽强)租房补贴、贷款贴息、资金支持,为鼓励扶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快速成长,高新区2月25日出台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计划(2016-2018),推出系列措施强力推进中小科技企业成长。

科技型中小企业具有成长性好、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发展潜力大的优势,是科技创新的生力军。近年来,高新区大力扶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2015年,全区新增科技型中小企业232家,总数达到736家。为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高新区专门出台了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计划(2016-2018)。成长计划根据发展阶段不同,将科技型中小企业分为初创期、成长期和成熟期三类,有针对性地推出苗圃工程、雏鹰工程和科技小巨人工程,分类进行鼓励扶持。

对初创期的科技企业,推出创业资助、创业投资支持、创业孵化支持、科技服务与指导等培育措施。主要内容包括:对于获得银行贷款的苗圃工程企业,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择优按照银行基准利率的50%给予贴息补助,享受补助的最高贷款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招录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总数20%以上的科技型小微企业,可申请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并享受市财政贴息。对入选国家“千人计划”、“长江学者”和河北省“百人计划”的人才带项目创业工作的,在国内首次落地的,由市有关部门经评审后分别给予300万元至500万元的科研经费支持。

对成长期的科技企业,推出创新资金扶持、提供投融资支持、科技服务与指导等培育措施。主要内容包括:对荣获国家科技进步奖一、二等奖及省(部)科技进步奖一、二等奖的企业,分别奖励做出突出贡献的科研人员10万元到100万元。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工程)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区财政分别给予10万元到100万元的一次性资助,市财政分别给予10万元到5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新建的院士工作站和博士后工作站,市、区财政分别给予不同额度的一次性资助。

对科技小巨人企业,推出资金支持、提升知识产权管理能力、上市支持等培育措施。主要内容包括:新被认定为省级科技小巨人和小巨人培育的企业,省财政给予资金支持,区财政给予10%的配套支持。高层次人才或团队来区实施科技成果转化,产生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后,经评审认定由市财政给予100万元至300万元的研发经费补助。对掌握国际领先技术、生成重大项目带动新兴产业发展的,经评审认定由市财政给予1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项目支持资金。对境内外IPO上市的科技企业区财政给予150万元的资助,省、市财政分别给予200万元的资助。

通过大力培育扶持,力争到2018年年底,高新区认定年销售收入超5000万元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达到60家以上,年销售收入超1亿元的科技小巨人企业达到50家以上。”高新区管委会有关负责人表示。

编辑: 张小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