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开展“十大行动”推进农村食品市场整治(图片新闻)
1石家庄市召开全市农村食品市场整治工作推进会
2市政府食安办副主任、食药监局副局长杜爱朝讲话
3栾城县参会代表发言
4平山县参会代表发言
2014年6月19日,石家庄市政府食安办召开了全市农村食品市场整治工作推进会议,全市23个县(市)、区食安办主任、工商局主管局长及食品科长参加了会议,市政府食安办副主任、食药监局副局长杜爱朝在听取各县(市)区汇报后,总结了近期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整治情况,安排部署了下一步工作,提出了在全市开展“十大行动”抓好农村食品市场整治的具体要求。
一是 “大动员”。各县(市)区按照此次会议要求,对各自辖区内的农村食品市场整治行动进行一次再动员,发动监管部门主动作为,发动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 二是 “大宣传”。充分利用网络、报纸、电视、刊物、广告媒体、街头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对食品专项整治活动展开大范围、广覆盖、多层次的立体化宣传,强化经营者“尚德守法”意识,营造自律经营、诚信经营、守法经营的良好经营氛围,形成人人参与食品安全监管的社会共治格局。 三是 “大清理”。把好农村食品经营主体资格 “准入关”,实行分级管理,分类指导。对无照、无证者依法查处、取缔,对从业人员未取得健康证明等违规行为,责令改正或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四是 “大整顿”。严格监督检查食品经营者落实食品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情况,市场开办者和经营者履行签订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书情况,市场开办者建立和完善食品经营管理制度情况,农村批发市场和集贸市场开办者对场内经营的食品、食用农产品进行自检和委托检验情况,规范进货渠道,从源头上把好食品质量关,搞好“事中监督”,切实保证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 五是 “大清缴”。组织相关职能部门逐户、逐摊位、逐仓库进行“拉网式”检查,做到对“黑窝点”依法取缔,对农村“问题食品”一律收缴、登记造册、集中封存,10月份集中销毁,充分展示专项整治成果,震慑违法经营行为。 六是 “大抽检”。把农村食品市场消费者投诉率高、曝光率高、消费量较大、安全系数较低的高危品种作为监督抽检重点,努力做到“有的放矢”,消除隐患。对抽检不合格食品,下架封存,严格依法处理,严防转移销售,再次流入市场。 七是 “大约谈”。对“高危频发区”的重点单位、重点部位的食品经营者进行定期行政约谈,不定时回访,要求其严格履行法定责任义务,加强行业自律,提高道德约束力,切实做到不产、不进、不存、不销售假冒伪劣等问题食品。 八是 “大查办”。加大农村食品案件的查处力度,特别是对于无证无照生产经营或经营有毒有害食品、过期变质食品、“三无”产品、滥用、乱加食品添加剂、假冒仿制、傍名牌等涉及社会“焦点问题”的违法行为,勇于“亮剑”,实行顶格处罚,绝不手软。对敢于“顶风作案”的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出一起,“拔出萝卜带出泥”,追根溯源,绝不姑息。涉嫌犯罪的,及时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不作为、乱作为,失职渎职、包庇纵容违法犯罪,甚至充当 “保护伞”的执法人员,依法严肃问责。 九是 “大联查”。联合各职能部门的执法力量,采取“四不三直接”模式,即“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陪同接待,直接奔赴基层、直接奔赴现场、直接通报问题”的方式,对全市范围内的农村食品市场和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检查,督促基层发现问题,落实整改措施。 十是 “大督导”。对各地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监控,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上下联动机制。采用暗访、通报等方式,重点督导各地行动是否扎实开展,监管职责是否真正履行,违法行为是否严厉查处,食品安全突出问题是否得到有效解决,确保农村食品市场整治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