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十堰:在市商务系统探索“内审+”审计模式获肯定
日前,湖北省十堰市审计局对该市商务系统的审计情况获市领导肯定,真实、客观的审计结果对完善内部管理起到了重要参考作用。这也是该局落实《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积极探索整合“国家审计+内部审计+社会中介审计”的集约化审计路子,以“内审+”新模式取得“成果+”新效果。
一是分步统筹安排有效整合力量。针对市商务局行业审计点多面广、摊子大,历史遗留问题多,统筹协调难度大的实际,该局积极整合内部审计和社会中介审计,成立由市审计局分管领导为组长,中介审计机构、市商务局及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强化统一指导。在具体实施上,由市审计局统一下发审计通知书,统一时间进点,统一审计管理,统一完成时间。审计中实行“双承诺”和“双监督”机制(“双承诺”主要是针对廉政要求,社会中介组织不仅对审计机关作出廉政承诺,还要对市商务局作出廉政承诺;“双监督”是为保证审计质量,商务局不仅对市审计局监督,还要对中介组织进行监督),确保审计工作在审计机关主导下有序规范进行。
二是分类组织实施内容不重不漏。为避免各自为战、重复审计的问题,采取共进一扇门、出门再分家的方式,充分考虑“三类审计机构”专业优势,在对市商务系统进行全面调查了解后拟定了详细实施方案,对审计内容进行了明确分工。其中,内审机构重点检查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和实施情况;中介机构主要对各单位的资产、负债进行清查;审计机关则坚持问题导向,重点对专项资金使用进行审计,对违纪违规问题进行监督检查,最大限度整合和发挥监督合力。
三是分层运用成果提升审计成效。按照围绕一个目标,用好三份报告的思路,有效整合和运用国家审计、内部审计和社会中介审计结果,“三类审计机构”分项审计报告“出炉”后,由市审计局法规科统一审核把关,确保质量。有关审计情况引起市领导和市商务局高度重视,根据审计建议,制定完善了《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资产出租管理制度》《关于严格规范临聘人员管理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21个。(王善明 戢太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