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在京举行

25.10.2014  20:02

    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主持会议

    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讲话

    新华网北京10月25日电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于2014年10月25日在北京举行。出席这次全会的有中央纪委委员123人。

    全会的主要任务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对纪检监察系统落实全会精神进行部署,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提供坚强有力保证。

    全会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主持。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讲话。

    王岐山指出,四中全会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进程中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是新形势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纲领性文件。习近平总书记作重要讲话,对贯彻落实全会精神、做好当前党和国家各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贯彻落实四中全会精神是全党的重大政治任务。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迅速行动起来,原原本本学习全会文件,深刻领会四中全会精神,结合贯彻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融会贯通,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的部署上来。思想认识的提高最终要体现在行动上。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紧密结合自身实际,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加强对四中全会精神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确保中央政令畅通。

    王岐山强调,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最大特色、最本质特征就是党的领导,这是历史和人民的选择。中华民族的独立和解放,是在党领导下取得的;解决13亿人民温饱问题和初步建成小康社会,也是在党领导下实现的。中华民族走向繁荣、富强和文明,必须有一个坚强的领导核心,这个核心无可替代,就是执政的中国共产党。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在本质上是一致的。宪法确立党的执政地位,赋予党治国理政的责任和使命。党章规定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以执政党纲领保证宪法和法律的实施。党把自己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国家意志,成为全国人民共同遵守的法律,引领社会主义法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