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6月23日起举行

17.06.2014  11:56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委员长会议16日上午在人民大会堂举行。会议决定,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6月23日至27日在北京举行。

        张德江委员长主持会议。

        委员长会议建议,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继续审议军事设施保护法修正案草案;审议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的议案;审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提请审议关于授权在部分地区开展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工作的决定草案的议案;审议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关于刑事司法协助的条约》的议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关于民事和商事司法协助的条约》的议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引渡条约》的议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蒙古国关于移管被判刑人的条约》的议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友好合作条约》的议案。

        委员长会议建议的常委会第九次会议议程还有:审议国务院关于2013年中央决算的报告,审查和批准2013年中央决算;审议国务院关于2013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议国务院关于加强金融监管防范金融风险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专利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审议有关任免案等。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李建国、王胜俊、陈昌智、严隽琪、吉炳轩、张平、向巴平措、艾力更·依明巴海、万鄂湘、张宝文出席会议。

编辑:张亚宁

文章出处:《人民法院报》(2014年6月17日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