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的那些税事儿
第一层面:财税体制改革
《纲要》第十五章《加快财税体制改革》对“财税体制改革”作了专门部署,涉税内容包括两个方面:
一是“改革和完善税费制度”。
《纲要》明确了税费制度改革的目标、改革的原则和改革的内容。
改革目标:一级目标是“建立现代税收制度”;二级目标是“全面落实税收法定原则”和“逐步提高直接税比重”。并对现代税收制度作了原则性阐述———“税种科学、结构优化、法律健全、规范公平、征管高效”。显然,《纲要》这里所指的“税费制度”是广义的,既包括狭义的税费要素制度,也包括税费征管制度。
改革原则:优化税制结构、稳定宏观税负、推进依法治税。
改革内容:税费要素制度改革包括7个方面:增值税改革:全面完成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建立规范的消费型增值税制度;消费税改革:完善消费税制度;资源税改革:实施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逐步扩大征税范围;开征环境保护税;地方税改革:完善地方税体系,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完善关税制度;非税收入制度的改革:清理规范相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怎么没有个人所得税改革?原来被挪到收入再分配政策那儿去了,见后述。)
税费管理制度改革包括四个方面: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完善税收征管方式,提高税收征管效能;推行电子发票;加快推进非税收入管理改革,建立科学规范、依法有据、公开透明的非税收入管理制度。
二是完善中央与地方的税收收入分享机制。《纲要》是在“确立合理有序的财力格局”的更高层次上来部署中央与地方的税收收入分享机制的,包括三个方面:“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适度加强中央事权和支出责任”。这是分配收入的前提;“结合税制改革,考虑税种属性,进一步理顺中央和地方收入划分”。这是收入分配的原则;“完善增值税划分办法”。这是收入分配的重要内容,是针对营改增改革全面推行以后对增值税收入分配的安排;提出要“健全省以下财力分配机制”。当然,《纲要》还提到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完善,但这已非税收收入的分配。
第二层面:专项税制改革和税收政策完善
除上述改革内容以外,《纲要》还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方面,直接提到了多项与税制改革、税收政策的落实与完善相关的内容,具体包括八个方面:
降低税费。《纲要》第二十二章《实施制造强国战略》第六节《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提出“精简归并‘五险一金’,适当降低缴费比例,降低企业人工成本。降低增值税税负和流转税比重,清理规范涉企基金,清理不合理涉企收费,降低企业税费负担。”
完善收入再分配的税收政策。《纲要》第六十三章《缩小收入差距》第二节《健全再分配调节机制》提出了三个方面的税收政策:一是“加快建立综合和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看见没?个人所得税改革放这儿了。)二是“将一些高档消费品和高消费行为纳入消费税征收范围”;(算是消费税改革的具体内容之一吧?)三是“完善鼓励回馈社会、扶贫济困的税收政策”。
建立绿色税收体系。《纲要》第四十七章《健全生态安全保障机制》第一节《完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提出“建立覆盖资源开采、消耗、污染排放及资源性产品进出口等环节的绿色税收体系”。
完善矿产资源税费制度。《纲要》第四十四章《加大环境综合治理力度》第四节《加强矿产资源节约和管理》提出,“建立矿产资源国家权益金制度,健全矿产资源税费制度”。
促进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纲要》第六十四章《改革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第一节《完善社会保险体系》提出“适当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构建包括职业年金、企业年金和商业保险的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推出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
签署更多税收协定,完善反逃税监管措施。《纲要》第五十章《健全对外开放新体制》第四节《强化对外开放服务保障》提出,“推动同更多国家签署高标准双边投资协定、司法协助协定、税收协定……完善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反逃税监管措施,完善风险防范体制机制”。
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和加速折旧税收优惠政策。《纲要》第八章《构建激励创新的体制机制》第三节《构建普惠性创新支持政策体系》明确要求“落实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和扩大固定资产加速折旧实施范围政策”,以激励企业增加研发投入。
优化免税店布局。《纲要》第十章《拓展发展动力新空间》第一节《促进消费升级》提出,“以重要旅游目的地城市为依托,优化免税店布局,培育发展国际消费中心”。
第三层面:笼统性提出要完善税费支持政策
(一)《纲要》第三十五章《健全住房供应体系》第三节《提高住房保障水平》提出“完善投资、信贷、土地、税费等支持政策”。
(二)《纲要》第四十九章《完善对外开放战略布局》第二节《深入推进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提出“完善财税、金融、保险、投融资平台、风险评估等服务支撑体系”。
(三)间接提出需要完善税收支持政策。《纲要》在不少地方提出要完善“扶持政策”,虽然没有直接提到税收,但实际上税收是能够发挥积极作用的,因此在具体研究完善政策时,税收政策将是重要的考虑范畴。例如,第三十章《建设现代能源体系》第一节《推动能源结构优化升级》提出“完善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发电扶持政策”;第六十二章《实施就业优先战略》第一节《推动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提出“加大再就业支持力度”;第四十章《扶持特殊类型地区发展》的开头提出“加大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和困难地区的支持力度”等等,都值得研究相应的税收政策。
此外,《纲要》第三十二章《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第一节《深化户籍制度改革》从约束政府行为的角度提到了税收问题,即要求“大中城市不得采取购买房屋、投资纳税、积分制等方式设置落户限制”。(龚辉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