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出台“十三五”期间农村环境整治工作方案
农村生态和人居环境将得到明显改善,新增受益农村人口1000万人左右
近日,省环保厅、省财政厅印发《河北省农村环境整治工作方案(2016-2020年)》,提出“十三五”期间,全省(河北)新增完成1.2万个建制村的环境整治任务,新增受益农村人口1000万人左右。
方案提出,以南水北调工程输水沿线、重点饮用水水源地、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以及全省美丽乡村建设重点区域为重点,以整县推进为主要方式,集中解决农村生活垃圾、生活污水、饮用水、畜禽养殖污染等农村环境突出问题,并加快建立健全农村环境治理和管理长效机制,不断巩固提升农村环境整治与生态建设成果。
农村环境整治项目以南水北调输水沿线和重点饮用水水源地等所涉县(市、区)为重点区域,有计划、分期分批地组织实施。优先实施南水北调集雨区和重点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等范围内7372个重点“傍水”村庄的环境整治,并对革命老区和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予以适当倾斜。
在污水治理上,以县级行政区域为单元,实行农村污水处理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对城镇周边的村庄,优先选择接入城镇污水收集处理系统统一处理;距城镇较远、居住分散的村庄,加快农村生活供排水、旱厕改造等基础设施建设,对生活污水进行相对集中收集,采用适宜方式进行处理。建立和完善农村环境管理长效机制,确保长期稳定运行。鼓励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处置,确保村庄生活垃圾定点存放、清运率达到100%,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不低于90%。
所有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全部配套建设粪便污水贮存、处理、利用设施,散养密集区要实行畜禽粪便污水分户收集、集中处理利用,畜禽粪便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
饮用水源保护上,通过划定饮用水源保护区、清理区内企业排污口、建设水源周边截污设施、建立农村饮用水日常监测制度等措施,加强水源保护和规范化管理,确保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保障村民喝上合格、安全的饮用水。
方案提出,每年底,由省环保厅、财政厅综合评估全省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成效。为确保完成新增1.2万个建制村的环境整治任务,2016年、2017年,每年全省在南水北调集雨区和重点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内,集中实施不少于3000个建制村庄的环境整治任务。2018年、2019年、2020年,每年在重点区域,集中实施不少于2000个建制村庄的环境整治任务。
初步测算,通过完成新增1.2万个建制村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推进建立和完善长效管护机制,可在重点整治区域内的村庄,形成每天定点存放、清运生活垃圾约7700吨、垃圾无害化处理约7000吨的能力;农村生活污水得到集中收集、处理和处置,污水水质达到规定要求后排放;农村生态和人居环境将得到明显改善,全省南水北调输水工程沿线集雨区和重要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内环境隐患得到消除,水源水质安全得到保障。(记者 段丽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