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腐败频发倒逼公立医院去行政化改革

09.09.2014  12:05

  十八大以来,随着反腐力度不断加大,各个领域反腐运动轰轰烈烈,医疗腐败也浮出水面,医院院长纷纷落马。仅在今年8月,中纪委网站连续公布两起医院院长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据媒体统计,今年全国已有24名医院院长被纪委调查或已进入司法程序。这24名院长中,有六成以上涉及受贿或吃回扣,药品和医疗设备的采购环节成为腐败滋生地。

    新医改以来,随着医改政策的逐步落实,医疗领域的腐败得到了一定程度的遏制,但由于医疗领域积弊日久,加上公立医院改革滞后,医疗腐败仍呈高发态势。近年来,公立医院陆续曝出轰动国内外的“深圳医疗腐败系列案”、“福建漳州医疗腐败大案”、“葛兰素史克跨国药企商业贿赂案”等大案要案,给新医改敲响了警钟。

    新医改本来是为了解决患者的“看病难”、“看病贵”

    问题,可是公立医院的腐败,使贿赂成本转嫁给患者,加重患者的经济负担,加剧了医患矛盾。此外,医疗腐败还诱发不规范的医疗服务行为,造成医疗卫生资源的滥用和浪费。

    公立医院之所以成为腐败重灾区,与政府对医院的管理体制有关。如今,公立医疗机构的政府行政化干预依然左右着公立医院的发展。公立医院的运营沿袭着政府管控的模式,公立医院院长依然由政府任命,且实行着类似于“行政首长负责制”的“院长负责制”。目前,许多大医院的院长都有行政级别,院长在药品采购、人事、财务以及基建等方面都有决定权,是医院的最具权势者。

    因而,在各类医疗腐败案件中,权力寻租的主体正是处于医院权力金字塔塔尖的院长。当前,我国各类医药企业众多,竞争激烈。为了争夺公立医院的医药市场,医药企业、特别是处于医药流通环节的经销商,不惜动用各种不正当手段拉拢医务人员,而院长更是“公关”的重中之重。

    为改革公立医院的积弊,新医改提出“政事分开、管办分开”作为公立医院管理体制改革的方向。但公立医院改革推进并不顺利,各地的试点仍在探索之中。目前来看,造成公立医院“去行政化”缓慢的原因,既有观念上的阻碍,又有利益上的羁绊。由于对公立医院“过度市场化”的担心,有不少医院管理者认为,“去行政化”可能会让公立医院成为“脱缰的野马”,远离公益性。此外,公立医院的院长享受着事业单位的各种隐形好处,对公立医院“去行政化”也难有积极性。

    其实,公立医院表面上看起来好像是“市场化”,可实际上,行政部门仍牢牢掌控着公立医院人事、薪酬等重要权力;由于政府对公立医院投入不足,于是出台了“以药补医”政策,让公立医院通过市场找钱。而公立医院凭借强势地位,既挣了医药企业的钱,又赚了患者的钱,这种凭借行政权力的市场化,成为腐败的温床。

    以公立三甲医院为例,这些处于公立医院塔尖的大医院享受着用地、税收以及行政垄断的各种好处,占据着优质的医疗资源,自然吸引越来越多的患者。于是,公立三甲医院的院长又借此从政府争取更多的资源,引进大型医疗设备、扩建医院等,常常成为腐败的催化剂。此外,三甲医院的资源越来越多,还造成医疗资源配置失衡,不利于解决“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推动公办事业单位与主管部门理顺关系和去行政化,创造条件,逐步取消学校、科研院所、医院等单位的行政级别。建立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推进有条件的事业单位转为企业或社会组织。”与此前新医改提出的公立医院管理实行“政事分开、管办分开”的改革相比,此次明确提出了公立医院“去行政化”的要求。

    从各国医改实践来看,公立医院改革的一个共同特征是,以政府管理体制改革为前提,用新型契约关系来取代原有的政府与医院之间的行政隶属关系,从而以政府职能转变推进公立医院改革。一般来说,政府将医院管理的权力下放给公立医院,政府除了行使所有者的权利之外,还要集中精力行使对医疗行业的监管。

    在今年深化医改的重点工作中,公立医院改革被列在首位。应加快公立医院去行政化改革,取消院长的行政级别,建立以董事会为核心的现代医院的法人治理结构和薪酬激励机制,促使公立医院在竞争中提高绩效;同时政府应加强对医院监管,并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保障基本医疗的公益性。只有加快改革,堵住制度漏洞,才能让公立医院的院长“不敢贪、不能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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