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解读在部分区域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总体方案

16.09.2015  10:14


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解读在部分区域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总体方案

——改革先行先试 引领创新发展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在部分区域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的总体方案》(下简称《方案》)。9月1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召开新闻发布会,就《方案》出台的背景、主要内容和亮点进行了详细解读。

  重点区域先行先试,加快体制机制创新

  分产业看,今年前8个月,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增长10.4%,比工业增加值增速快4.1个百分点,云计算、大数据、互联网+、电子商务等新的经济增长点层出不穷;分区域看,东部沿海地区由于较早布局创新驱动,得以保持较好的投资效率和发展质量,相反,产业结构偏重、资源依赖较强的地区则遇到了更大的困难。“从经济运行中产业、区域之间出现的明显分化可以看出,创新驱动发展是转变发展方式、实现可持续发展的一个重要战略。”国家发改委高技术司司长綦成元在会上表示。

  “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重中之重是要深化改革、加快体制机制创新。”国家发改委高技术司副巡视员孟宪棠表示,近年来我国科技创新突飞猛进,但是科技对转方式的支撑作用还有待进一步发挥,比如:资源、能源、土地、劳动力等要素价格扭曲,对创新驱动没有形成倒逼机制,企业缺乏足够的创新动力;市场竞争秩序不完善,行业垄断和市场分割抑制了创新,对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亟待加强,科研人员的创新积极性和创造力还未充分发挥等等,“针对这些问题,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是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一项重要内容。

  今年3月,党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围绕全面创新、市场作用、以人为本、金融创新四方面体制机制改革做出部署。“这些改革部署中,有些明确了基本方向,但是全面推开还有较大风险,需由中央授权地方开展先行先试。”孟宪棠表示,这就需要选择一些有条件的区域,在坚守底线、防范风险的基础上大胆开展先行先试,从而实现重点突破,发挥引领和示范作用,“正是在这一背景下,国家发改委会同科技部一起牵头,研究提出了《方案》。

  试验任务各有侧重,三年时间滚动推进

  “《方案》是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重要指示的贯彻落实,是对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创新改革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国家发改委秘书长、新闻发言人李朴民介绍道,《方案》提出了“两大目标”,即通过三年努力,试验区域在一些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上,取得重要改革突破成果,并在全国推广;试验区域要率先实现创新驱动发展转型,发挥示范带领作用。

  李朴民说,此次全面创新改革试验的任务可概括为四方面:一是探索发挥市场和政府作用的有效机制,进一步厘清市场与政府的边界,明晰市场和政府在推动创新中的功能定位;二是探索推进科技经济深度融合的有效途径,进一步打通科技创新与经济发展之间的通道;三是探索激发创新者动力和活力的有效举措,进一步用好利益分配杠杆,让创新人才获利、创新企业家获利;四是探索深化开放创新的有效模式,充分利用全球科技成果和高端人才,开展更高层次的国际创新合作。

  “《方案》按照创新成果多、体制基础好、转型走在前、短期能突破和区域统筹布局的原则,兼顾中部、东部、西部和东北,确定了8个改革试验区,包括京津冀、上海、广东、安徽、四川、武汉、西安和沈阳。”李朴民表示,各个区域试验的内容和任务各有侧重,其中京津冀的改革试验主要着眼于区域协同发展,上海着眼于长三角核心区域率先创新转型,广东着眼于深化粤港澳创新合作,安徽合芜蚌和武汉着眼于促进产业承东启西转移和调整,四川成德绵和西安着眼于加速军民深度融合发展,沈阳着眼于推进新型工业化进程。

  “现有的改革试验比较多的是瞄准某个领域或特定目标进行试点示范,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将与现有各类改革试验既相衔接又相区别。”孟宪棠表示,全面创新改革试验以现有各类试验区作为依托,重点突出推进改革,而非政策给予;更加突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更突出阶段性,按三年进行总体规划,年度分解、滚动推进。

  在实施进度上,《方案》明确了三个时间节点:一是在2015年第四季度,试验地区要拿出具体方案,成熟一个、报批一个;二是在2016年,试验区域全面推进落实,国家发改委、科技部等部门组织开展阶段性评估;三是2017年后,滚动部署年度改革试验任务,组织开展中期评估,适时推广重大改革举措。(记者 刘志强)

                                                                                                                                                        来源: 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