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面向全国招治霾公务员 需五年以上经验

09.07.2014  10:18

          第二批聘任制公务员招聘启动

  中共北京市委组织部、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昨日共同发布《北京市2014年公开招聘聘任制公务员公告》,面向全国公开招聘3名聘任制公务员,聘期为2至3年。这是继2013年以后本市第二次启动聘任制公务员招聘。

  职位:

  环保安监地税各一名

  今年本市聘任岗位主要集中在环保、危险化学品管理和国际税收等专业性强的高端职位,分别是北京市环保局的大气污染防治科学技术管理高级主管1名、北京市安监局的危险化学品集中管理体系建设高级主管1名、北京市地税局的国际税收高级主管1名。

  市人力社保局表示,本市大气污染防治面临严峻挑战,亟须引进高级专业人才。而随着本市汽车、电子、生物医药等重点产业的快速发展,危险化学品的需求量迅速增加,危险化学品流通环节的安全问题日显突出,提升危险化学品流通领域的安全管理水平至关重要。此外,由于国际税收管理中涉及居民身份、常设机构、所得来源等判定事项日益复杂,国际间避税、偷逃税的手段更加隐晦和多样化,国际税务管理工作亟须更加专业的人才支持。

  资格:

  需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聘任制公务员职位都要求应聘者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信廉洁,勤奋敬业,团结合作,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年龄一般不超过45岁,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同时还需具有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具备专业岗位所要求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等。有意者可于7月9日至29日期间,登录北京组工网(http://www.bjdj.gov.cn)、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www.bjrbj.gov.cn)及各招聘单位官方网站查询相关信息并报名。

  待遇:

  按规定参加各项社会保险

  此次招聘工作分为报名、资格审查、考试测评、考察、体检、公示、审批、办理聘任等环节。其中考试测评分为笔试、面试、综合评价三个环节。对于采取公开招聘方式符合聘任职位条件的人选少的职位,经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从符合条件的人员中直接选聘。

  对拟聘任人员,各招聘单位将在其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任的,报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按照双方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书面聘任合同,确定聘任关系,明确聘任期内的岗位职责、工作目标、工作任务以及相应待遇。聘任合同期限为2至3年,试用期为3至6个月,绩效考核不合格的将被解聘。聘任制公务员按照国家规定实行协议工资。工资待遇根据聘任职位合理确定,同时按照有关规定参加各项社会保险。

  ■相关新闻

  首批聘任制公务员

  六个职位空缺一半

  2013年,本市开展首次公务员聘任制工作,提出的聘任岗位主要集中在科技、交通、生物医药等重点发展领域,共6个高端专业职位,其中市科委的2个职位和市交通委的交通运行监测技术高级主管职位已聘到人选,其余3个职位因无合适人选空缺。目前所聘人员已与聘用单位签订了聘用合同,并上岗履职。对于这3位聘任制公务员,聘用机关通过明确岗位职责、提供服务保障等措施,鼓励他们干事创业、融入聘用机关,实现他们的自身价值,提升公务员队伍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