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纯电动客车推广获财政补贴

18.08.2015  12:03

8月10日,北京市科委会同市财政局、市经济信息化委、市交通委在市科委召开北京市纯电动客车相关政策解读会。市科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市交通委等部门,大兴、通州等区县交通局和区县公交运营企业,北汽福田、郑州宇通、深圳比亚迪、苏州金龙等整车生产企业,北京市电力公司、中国普天、北汽特来电、富电科技、中兴新能源等主要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单位出席了会议。

会上,市财政局重点对《关于购买纯电动客车有关财政政策的通知》、市经济信息化委对纯电动客车企业及产品备案等进行了解读,并对相关问题进行现场解答。

据悉,北京市在纯电动客车推广方面,一是将坚持面向全国开放纯电动客车市场。采用备案制管理,只要纳入国家《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和《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完成企业和产品备案,即可在京销售。

二是坚持市级财政补贴标准一致性。参照中央财政补贴标准,北京提供1:1市级财政补贴,两级财政补助总额最高不超过车辆销售价格的60%。

三是坚持向全部市场主体开放。凡是满足交通行业相关规定的运营企业均可购置、运营纯电动客车。鼓励公交、公路客运、旅游等领域的企业积极开展纯电动客车示范推广工作;积极鼓励开展各种纯电动客车车型示范应用。

四是坚持市场驱动,积极鼓励纯电动客车商业模式创新。鼓励整车企业、运营企业和充电设施建设企业等协同创新商业模式,满足各类市场需求,积极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电动汽车示范推广的良好氛围。

北京市坚持政策引导,激发市场内生动力,实现技术创新、商业模式创新和政策创新之间的有机协同,突出重点领域的应用,鼓励存量更新,在推动纯电动小客车市场化进程的同时,积极推动纯电动客车的市场化进程。

另据了解,7月23日,北京市正式公布了《关于购买纯电动客车有关财政政策的通知》。该通知规定自2015年8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凡纳入国家《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和《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且符合我市产品技术、安全及售后服务等要求的纯电动客车,在取得我市车辆登记牌照后,可申请享受北京市纯电动客车财政补助。行政事业单位使用财政资金购买纯电动客车不纳入本通知规定的补助范围。在中央补贴基础上,北京纯电动客车补助按中央标准1:1确定,财政补助总额最高不超过车辆销售价格的60%。

此外,北京市将“削、补”结合促推广,发挥政策叠加效应。今年5月11日,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发布《关于完善城市公交车成品油价格补助政策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提出从2015年起,对城市公交车成品油价格补助政策逐步下调,到2019年下调60%,同时给予纯电动公交车最高8万元的运营补贴。《通知》将燃油公交车成品油涨价补助退坡后的补贴款,逐步补向新能源公交车,也是借价格机制的调节,形成良性循环机制。

据悉,北京市也将积极推动纯电动公交车PPP模式。推广运用PPP模式,充分调动社会资本参与建设运营的积极性,探索创新可持续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