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启动林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

01.08.2014  12:50

   国家林业局政府网8月1日讯     根据市委、市政府对农村工作“新三起来”战略部署,不断深化全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为加快推进全市林权抵押贷款工作开展,按照市委常委牛有成“要建立林权抵押贷款试点区”的要求,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将在房山区先行开展生态林抵押贷款试点工作,力争在生态林林权抵押贷款方面有所突破。
      7月24日上午,市园林绿化局副局长高士武、首绿办副主任朱国城一行前往房山区园林绿化局开展林权抵押贷款试点调研工作,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北京分行、北京农村产权交易所和市园林绿化局计财处、林政资源处、农村林业改革发展处、基金站的的相关负责同志一同参加了调研。
  会上,房山区园林绿化局对房山区集体林地经营权现状、生态公益林贷款需求等情况作了汇报。与会人员围绕贷款主体、贷款程序和条件、实现以生态林的经营权和使用权为抵押物、规避林权抵押风险、促进林业资源资产流转起来、农民富裕途径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的讨论研究。乡镇、企业和农户代表对生态林林权抵押贷款表现出了很高的积极性,对贷款途径、增收致富渠道、服务林业产业和基层群众的平台和机制建设等方面提出很多建议。邮储银行代表表示积极支持试点工作,并希望借助北京市农村产权交易所的流转平台,在确保收益权和经营权有价值的前提下,积极开展生态林林权抵押贷款,重点倾向于林业大户、林业合作组织。北京市农村产权交易所代表建议:要积极尝试探索通过预挂牌制解决林地处置权即变现的问题;政府要设立风险基金,以小资金撬动银行大资金;探索林下经济、森林旅游收益权抵押。
  高士武指出:生态林抵押贷款是“新三起来”的一把钥匙,一个突破口。一是要试点先行,在试点过程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推动改革创新;二是要引领农民走向市场,变输血为造血,改变背着、抱着农民奔小康的传统作法,使农民真正成为市场的主体;三是要真正实现“明晰产权、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保障收益权”的改革目标,把资源变成资产、把资产经营起来,把资产流转起来,在流转中产生效益,实现公益林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的统一。
      高士武强调,试点的成功标志是有可推广性和可复制性,通过试点积极探索切实可行的办法,实现农村的小康与城市小康同步;各级园林绿化部门要积极做好试点的各项工作,在创新机制、搭建抵押贷款平台、评估、备案、确权等服务方面做出卓有成效的工作。
  朱国城对试点工作做出了具体部署,一是房山区要尽快制定试点方案,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选出2-3个乡镇开展试点工作;二是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积极推进林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的落实。各部门要做好分工,密切配合,在搭建林权流转、抵押登记等林权服务平台方面搞好服务;市园林绿化局各相关处室,要在政策研究、指导、项目推介以及与金融部门沟通协调等方面做好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