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法院要求不得对化解过剩产能奖补资金采取保全措施

26.01.2017  10:39

    近日,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下发通知,要求各市级人民法院,发挥司法职能作用,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支持全省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工作。

    通知明确,要对中央财政对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设立的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提供司法保障,确保专项资金按规定用于职工安置、企业职工养老和医疗保险费、基本生活费、工伤保险费和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职工经济补偿金以及拖欠职工工资、社会保险等费用。

    通知要求,各级法院要发挥好职能作用,对所辖区域内涉及专项奖补资金的诉讼保全、执行情况进行具体摸查,依法优先用于职工安置的资金不能执行,不得再对专项奖补资金账户采取保全措施,已采取的保全措施应予以变更,确保专项奖补资金顺利拨付,保障职工债权优先实现,维护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