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祝颐:化解城管执法矛盾疏比堵更重要
一张登记卡,是否就能终结小贩和城管的“游击战”?近日,广东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公布《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草案修改征求意见稿)》,提供了这种可能性。这一草案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引发热议。相关专家表示,广东这一尝试,将成为城管“人治”转向“法治”的新一步。(7月7日中国青年报))
《个体工商户条例(征求意见稿)》曾规定,“无固定经营场所的摊贩,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的,登记事项不包括经营场所”。媒体将此解读为“流动商贩合法化”。尽管正式出台的《个体工商户条例》提出:登记事项包括经营场所。但是“流动摊贩合法”的民意不可忽视。广东省将以地方立法的形式允许小贩摆路边小摊,流动商贩也将逐步合法化,如是人性化管理思路值得期待。
时下,不少城市都在上演着“城管来,小贩躲;城管追,小贩跑;城管走,小贩回 ”这种新版“猫抓老鼠”的镜头。有关城管粗暴执法、执法秘笈、摊贩暴力抗法之类的新闻更是此起彼伏。为了减少城管执法矛盾,许多地方有所行动。比如,长沙城管公布罚没物品去向,义乌规定城管人员情绪不佳不得上街执法;成都规定城管执法者接受军训;不少城市组织女子城管执法;城管献花执法;等等。但是城管执法矛盾并未消除,有的地方的执法矛盾还有恶化之势。
由于城管工作比较繁琐,城市管理的热点难点多是违章占道摆摊设点、乱张贴、乱堆放等琐碎事务,城管的执法对象多是外来流动人员和生活困难的普通市民。城管如果患有“洁癖”,或者执法方法简单粗暴,可能导致社会矛盾扩大。
城管暴力执法的根源在哪里呢?在我看来,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方面,城管人员在执法过程中,由于一些执法对象法律意识淡薄,执法者与被执法者在信息上不对称、地位上不平等,彼此对执法的理解有分歧。有时可能出现妨碍执法的事件,给城管工作造成被动;另一方面,部分城管人员在执法过程中缺乏耐心,执法经济思想作怪,执法方法简单粗暴,导致强制执法演变成暴力执法,而且城管粗暴执法的问题有日益突出的趋势。
换个角度看,城管口碑不佳,除了部分城管执法者作风粗暴以外,城管部门执法权力泛化也是重要原因之一。可以这么说,没有哪一个部门的权力像城管这样集中,也没有哪一个部门如此密集地与老百姓打交道。执法权力过于集中,与执法对象密切接触,如果处理不慎,矛盾必然扩大,权力失控在所难免。这或许是城管容易出事的重要原因。
因此,为了维护政府公信力,营造和谐的城市环境,除了城管出献花执法之类的“花招”以外,政府更要出实招对城管权力动手术,对执法对象的生活出路作出制度安排。比如,像广东这样有条件允许小贩合法摆摊,与摊贩换位思考;给小摊贩提供工作岗位;完善社会保障服务,解决他们的生活难题。等等。如果摊贩的生存权利有保障,城管工作耐心细致,城管执法矛盾会小许多。
当然,广东省有条件允许小贩摆路边摊,还需要一揽子的制度安排。比如,什么样的地方才能摆路边摊,路边摊如何收费,如何管理,等等。如果城管对路边摊收取卫生费等少量费用,小贩倒可以接受。反之,如果城管收费过高,弄得小贩没有利润,他们仍会放弃合法的路边摊,继续与城管玩“猫捉老鼠”的游戏。保障弱势群体生存权利,在城市环境、秩序与小贩权利之间找到平衡点,减轻小贩的经济负担,无疑很重要。